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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延事件:别开生面的收购战

发布时间:2010年12月09日 09:33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国际金融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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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93年9月30日中午收市前夕,上证所突然宣布:“因目前有机构持有延中股票超过5%却未上报,情况未明,根据《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暂停延中交易。”一声令下,延中股票的交易在12.91元的价位上戛然而止。随即,深圳宝安集团上海公司通过上海证交所发布公告,承认其已持有延中股票5%。

  宝安举牌收购延中股票,不仅投资者对此很陌生,延中的董事会对此也毫无思想准备。但是,宝安显然是有备而来,在公告发布以后,他们随即在上海召开新闻发布会,向外界宣布准备收购延中,并且向延中提出派员进入董事会、参与延中公司管理决策的要求。为了显示他们的坚定信心,宝安又连续在二级市场买进延中股票,多次发布公告举牌,到当年10月6日,宝安持有的延中股票已经占其总股本16%,稳稳当当地成为延中的第一大股东。在此期间,两家公司进行了多次接触,延中对宝安的要求表示了拒绝,但宝安有股权在手,根据股份制企业的一般原则,延中似乎无法对其表示反对。

  在10月7日一个交易日,延中的股价就出现了令人叹为观止的飙涨,当天上午即达到42.20元的最高价。按照当时正常的情况,延中的这个股价必须在上证综指达到3000点的时候才能达到,而这时候的上证综指,一直在900点左右盘整。就在这一天,上海股市借着延中出现的疯涨,其成交量也大幅攀升,而延中一个股票的成交金额就占到了大盘总成交金额的40%以上。

  宝延之争最终引起了刚刚建立的中国证监会的重视。根据证监会的要求,两家公司停止了“口水仗”,而证监会随即展开了调查,并于10月22日公布了结论。证监会认为,宝安在二级市场上购进的延中股票有效,但其中有违规行为。面对证监会的裁决,延中再无理由拒绝宝安的要求,在随后不久召开的延中股东大会上,延中的创始人周鑫荣无可奈何地将董事长的位置让给了宝安方面派出的人员。

  在“宝延事件”之后,上海股市紧接着又发生了万科收购申华、深圳天极收购小飞乐的举牌行动,但比起宝安收购延中来,其对市场产生的轰动效应已经差了很多,万科虽然得到了申华的接纳,但最终仍然退出了申华的董事会,至于深圳天极公司对小飞乐的收购行动,由于小飞乐得到了其母公司大飞乐的支持,最终没有成功。这种举牌收购行动对二级市场股价所产生的积极效果也引起了市场炒手的高度重视,在深圳股市甚至发生了假冒的某公司收购苏三山的恶性炒作事件。

  这一场发生在1993年秋天的“宝延收购战”,就像是石破天惊,给中国股市引进了全新的“收购概念”,它使最上层的管理部门和最下层的普通股民都受到了震动。一个公司通过大量收购另一个公司股票并获得控股权,其实质是一种企业之间的收购兼并行为,它是股票市场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产物,也是市场经济条件下极为普遍和正常的行为。它对推动中国的股份制改革、优化股票市场结构,都有重大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