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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指侵犯著作权 深圳律师状告中国知网

发布时间:2010年12月14日 03:20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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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每经记者 蔡木子 发自深圳

  深圳律师潘翔,在偶然一次查询资料时,竟然发现自己大学时代发表的论文被中国知网收录,只要付费,任何人都可以下载。随后,潘翔以侵犯著作权为由,把中国知网及关联单位告上了法庭。

  近日,《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调查发现,和潘翔类似,论文“被收录”而不知情的作者数量非常多,而且多数人从未得到任何报酬。

  中国知网法务部徐女士昨日(12月13日)表示,“刚收到法院的通知,现在还需要核实情况,估计其中有误会。”

  是侵权还是误会?

  记者在中国知网查询发现,潘翔的一篇名为 《论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的订立》的文章被收录网站收录,下载频次为23次。

  潘翔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该文发表在1992年第3期的《法学评论》杂志上。但中国知网在自己不知情的情况下,公开售卖论文牟利,严重侵害了自己的著作权”。因此,潘翔将中国知网及其上级清华大学等一共5个单位,告上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潘翔要求对方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20万元损失。

  据悉,中国知网由清华大学、清华同方发起,始建于1999年6月,是全国收录最多学术文献的平台之一。公开资料显示,中国知网收录了数千万篇文献,年下载量达30亿次,日更新文献量达5万篇。

  中国知网法务部徐女士昨日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证实了被起诉一事。徐女士表示:“刚刚收到法院的通知,现在需要核实情况,估计其中有误会。中国知网处理公开发行的版权事宜,一般与相关期刊签订书面的授权公告。同时,中国知网也会按版税的11%支付给期刊后报酬,再由期刊按照版面和篇幅,支付给作者。”

  对此,《法学评论》主办方人士、武汉大学教授赵钢表示,上述内容只是中国知网一面之辞。赵钢表示:“1992年的事情已经过去很久,需要翻看与中国知网的合同。现在杂志与中国知网有一揽子协议。”但当记者进一步询问协议内容时,赵钢却未作回答。

  潘翔则表示,自己从未收到中国知网的任何报酬。

  “需要国家加强制度引导”

  业内人士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介绍,像中国知网这类的电子学术期刊平台,主要搜集两类文献,一是硕博士论文;二是学术期刊上公开发行的文章。对前者,中国知网一般是与高校签订协约,高校与学生签订授权协议;对后者,中国知网与各个杂志社谈协议,杂志只需要在封面上打出“全文被知网收录”的告示,权当完成与作者之间的授让权。

  同济大学知识产权学院院长陶鑫良教授表示:“在电子学术期刊产业链中,使用者付费过高,而作者所得过少,大部分的利润被中间环节的杂志社、学校和类似知网的平台获取。”

  事实上,近年来不断有作者向中国知网、万方数据库等电子学术期刊平台提起诉讼。虽然官司打赢的不在少数,也获得了赔偿,但是电子学术期刊产业的利益分配没有根本改变。

  陶鑫良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不能否认网络数字出版给整个出版业带来的推动作用,因为它使传播外延大增。但如果要让这个产业发展得更好,还需要国家加强制度引导,行业形成合理惯性,促进产业链中各方收益合理化,保障作者的获酬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