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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租限涨令:租期内不得提高价

发布时间:2010年12月16日 16:16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长江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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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习制图 徐五峰 制

  现在网消息 继住建部强调“每次房租涨幅禁超3%”后,一把“限涨令”再度“亮剑”。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出台《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强调,房东“租期内不得提高价”。

  据了解,该办法将于2011年2月1日起施行,1995年发布的《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江城多数房东“图谋”涨价

  “想在徐东找套月租1500元以下的两室真难。”昨日,市民刘先生说,现阶段房租流行“季付”,但这也存在极大的“涨租风险”,“如果房租年付,房东就没有太多涨价理由”。

  有业者分析,加息后月供增加、房源减少等是涨租的推手。

  记者昨从各房产中介了解到,目前徐东片区租金普涨,两室月租金都在1500元以上,佳馨花园、欧洲花园甚至接近2000元。“好多房源都是加息后刚涨价的。”友谊大道一中介店长表示。

  涨租不仅限于徐东一地。记者了解到,汉口老城区、万松园、武昌街道口等片区,租金都有不同程度上涨。

  记者发现,现阶段《办法》的出台,进一步细化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制度,对房屋不得出租的情形作了重新规定:加强房屋租赁管理规定;定期分区域公布不同类型房屋的市场租金水平等信息;建立完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信息系统等。

  在业内人士看来,《办法》旨在“调低涨价预期”。

  房东不得单方随意提高租金

  现阶段,不少房东是因为新政下房贷上涨,不得不靠涨租金减轻还贷压力。

  亿房二手房研究中心负责人表示,央行连续加息,公积金提高贷款利率等,使许多房东月供增加,靠租金还贷的他们自然转嫁成本到租金上。

  此外,二手房市抛售潮再度涌起,进一步减少了租赁房源供给,紧张的供求关系也刺激着各片区租金。

  记者发现,《办法》中已明确规定,房屋租赁合同期内,出租人不得单方随意提高租金。

  同时,《办法》在《合同法》框架下,进一步明确了出租人的房屋维修及确保房屋安全、承租人合理使用房屋等义务。

  二手房微涨上周挂牌价7815元/平米

  本报讯(首席产经记者 张磊)在二手房不跌价、房源挂牌量减少的同时,二手房市场的需求却大有扩大之势,一些房主“囤房惜售”的壁垒也悄然形成。

  “之前一套一百万的房子,砍下四五万很正常,可现在多数房东却一口回绝,完全没有还价的余地。”华明达中介机构一负责人表示,只要卖家坚持原价,买家立马就没了兴趣。

  现阶段,江城二手房整体挂牌均价呈微幅上涨趋势。据了解,最近涨幅最大的是汉阳区的楼盘如世茂锦绣长江、知音西村、国信新城等。

  搜房二手房数据显示,上周二手房挂牌均价7815元/平米,较前一周上涨11元/平米。成交量有明显的上涨趋势,挂牌均价也有了小幅上涨。

  “房东有捂房惜售的趋势。”百居易中介市场部经理吕晓俊说,很多房东看到今年房价上涨的幅度不高,纷纷选择了观望,都在指望明年会出现一轮报复性反弹。

  业内人士表示,最为关键的还是受新商品房市场的影响,开发商在降价上遮遮掩掩式地“假摔”,二手房不可能比新房降得快。

  (首席产经记者 张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