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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方获授权推行发展地区性广播电台合作项目

发布时间:2010年12月31日 11:56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新浪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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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浪财经讯 12月31日消息,十方控股(01831)宣布,央广都市授权公司推行有关发展地区性广播电台的合作项目,据协议,公司有权收取2011年及2012年间产生的广告收入。

  十方控股发布公告称,与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的全资附属公司央广都市订立合作协议,据此,央广都市授权公司推行有关发展地区性广播电台的合作项目,于项目公司成立后,公司在合作协议下的权利和责任将更替并由项目公司承担。

  合作协议为期5年,可续期,根据合作协议条款,十方有权收取2011年及2012年间产生的广告收入。自2013年起,十方或项目公司及央广都市分别有权收取广告业务产生的纯利的85%及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