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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地产调控“时刻准备着”

发布时间:2011年01月03日 23:24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投资者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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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资者报》分析员 杨秀红

  2010年12月29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部长姜伟新在工作会议上表示,2011年将适时开展对省、市政府稳定房价责任的考核工作,工作不力的将进行约谈,直至追究责任。这是房地产调控实行以来,中央首次就房价上涨过快问题,对地方政府官员提出问责制的“新招”。

  回顾2010年,中央为调控楼市多次出台相关政策,包括收紧信贷、调整税费、提高外资进入门槛,甚至要求地方动用行政政策——直接限制居民购房。

  不过,在数轮调控政策的影响下,全国不少城市楼市的高房价依然“死扛着”。

  据国家统计局公布数据,11月份全国70个大中城市房屋销售价格同比上涨7.7%,涨幅比10月份缩小0.9个百分点;环比上涨0.3%。而据中国指数研究院统计,2010年全年房价同比2009年水平,约上涨6%左右。

  面对房价在高压之下不降反升,近期,政府高层两度就稳定房价表态。12月26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表示:“在我的任期内,一定要使房价能够保持在一个合理的水平,我还要为实现这个目标而努力,决不会退缩。”27日,副总理李克强在财政工作座谈会上表示,继续坚持房地产调控不放松,加大抑制房价过快上涨的工作。

  除了将对地方政府追责外,姜伟新还表示“既有的调控政策要严格执行,同时时刻准备新的调控招数。”不过,他并未透露“新招数”包括哪些内容。

  一些业内人士在温家宝总理谈及的房价调控措施中找到了蛛丝马迹。温家宝总理提出了四项抑制房价过快上涨的措施,包括加大安居工程的建设力度,加快棚户区的改造;鼓励居民购买自住房和改善性的用房;运用好税收、差别利率以及土地政策等经济杠杆加以调控,稳定房地产的价格;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打击捂盘惜售、占地不用、哄抬房价等违法犯罪的行为。

  业界认为,房产税最有可能成为“新招数”之一,而重庆和上海成为首批试点城市几乎已是板上钉钉的事。对于2011年房价走势,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综合研究部部长杨红旭表示,房价将在高位震荡,部分城市小幅回调的可能性增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