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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专家辟谣北京试点房产税

发布时间:2011年01月04日 17:35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财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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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经网专稿】 记者 鲍喆1月4日,财政部科学研究所副所长刘尚希在接受记者电话采访时表示,目前网上风传的《京沪渝深四城市可能试点征房产税》该消息值得怀疑,不太可能在北京进行房产税试点。

  1月4日,财华社报道,“继重庆宣布拟对高端房征特别消费税后,上海也将开征住房保有税。有消息称,针对房产征税的试点地区可能定在京、沪、深、渝四个城市。据知情人士透露,部分城市已形成对房产征税的具体方案,目前正待最终批复。”该消息被腾讯财经、中国经济网等媒体广泛转载报道。刘尚希表示,目前上海和重庆房产税试点落实的问题还没解决,这种情况下反而要增加试点城市,这个消息的真实度非常值得怀疑。四市试点开征房产税并不靠谱。

  东方早报4日消息,房产税可能比设想的要慢,遇到的实际问题,也比想象复杂得多。报道中称,从目前已经“曝光”的多个方案来看,无论是重庆版本,还是上海版本,两个城市的方案都是修改现行房产税,将已有房产税的征税范围扩展到居民自住房屋,这与两部委的思路并不一致。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研究员孙钢在接受财新网采访时表示,试点地区的税率、免征额、税收优惠等可以有所不同,但税制的整体框架应该统一。目前,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起草房地产税暂行条例的工作也在进行,立法思路即是以整合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为前提。

  (证券市场周刊供稿)

  【作者:【财经网专稿】 记者 鲍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