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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价格垄断加码 行业协会遭整肃

发布时间:2011年01月05日 10:17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一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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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应对物价上涨过快的压力,以及中国工商行业的快速发展,正在促使国家对垄断、价格违法等行为的立法进度和执行力度频频加码。

  昨日,国家发改委就《反垄断法》颁布了《反价格垄断规定》和相关执法程序规定两个实施细则,同时公布了对国内行业协会的第一张反价格垄断处罚决定。对浙江省富阳市造纸行业协会组织经营者达成价格垄断协议的行为,处以最高50万元的罚款。

  业内专家接受《第一财经日报》采访时表示,国家对于价格异常波动和反价格垄断的处罚及注意力,去年主要集中在民生领域,这次关注到了工业领域,监控范围在扩大。

  价格监管重拳频出

  去年7月1日,国家发改委、商务部、国家工商总局召集国内16个省区市上百家绿豆经销企业开会,吉林玉米中心批发市场有限公司等多家企业因去年10月串通涨价、哄抬绿豆价格,被价格主管部门处以30万元至100万元不等的处罚。

  当月13日,发改委公布了《关于市场价格异常波动时期价格违法行为处罚的特别规定(征求意见稿)》。此后的12月4日,国务院决定对《价格违法行为处罚决定》进行修改,将行政处罚金额上限由原来的200万元提高至500万元,并增加一条“有本规定所列价格违法行为严重扰乱市场秩序,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而按照发改委相关人士的说法,此次颁布的《反价格垄断规定》和《反价格垄断行政执法程序规定》则是要细化反垄断执法机构结合工作实际作出的规定。有利于准确判断各种价格垄断行为,把握处罚依据。

  据了解,新《规定》对价格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等三类价格垄断行为的表现形式和法律责任作了规定。

  据该人士介绍,下一步相关部委还将进一步加大对价格垄断行为的监管力度,组织开展对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的执法检查,查处各种违反《反垄断法》的价格违法行为,曝光一批典型案件。

  相关专家介绍,目前国内能够形成行业垄断的企业,除少数关系国计民生的国有企业外并不多见。不过通过串通等实现价格垄断违法行为的事例却较为常见,像此前的方便面集体涨价、国内乳业反对捆绑销售和特价销售的南京宣言等。

  “走钢丝”的行业协会

  “现在,行业协会就像在钢丝上行走。”一位中国造纸协会的相关负责人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不无感慨地说。

  根据1999年国家经贸委颁布的《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工商领域协会的若干意见》(试行),工商领域协会职能的第10款就是“制定并监督执行行规行约,规范行业行为,协调同行价格争议,维护公平竞争”。

  在他看来,行业协会的职能中所提到的“自律”,特别是价格自律应该如何界定,还没有一个明确的说法。

  发改委昨日公布的文件中显示,2010年以来,浙江省富阳市造纸行业协会先后五次组织协会二十余家常务理事单位召开相关行业会议,共同协商包装用白板纸出厂价格。最后一次,是8月31日A级白板纸专题会议决定,从9月1日起富阳市生产的A级白板纸在原来销售价基础上上调200~300元/吨。

  据了解,经过30多年的发展,富阳市成为中国的白板纸基地。2009年造纸总量630万吨,占全国造纸总量的8%,其中白板纸达到全国市场份额的55%,占有绝对的话语权。

  不过,中国造纸协会一位相关负责人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由于长期的激烈竞争,不仅使得当地造纸业利润空间减少,而且富阳市的产品到达哪里,都会把当地市场价格搅得乱七八糟。

  根据2007年相关报道,通过恶意降价,富阳拳头产品白板纸的售价最低降到2000元/吨,比外省竞争企业4000元/吨的平均价低一半。也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自2007年1到5月,富阳市造纸行业协会连续实行三次“价格复元”。

  “可以说,行业协会最初的目的和作用是好的,但是行动的方法违反法律规定。”上述人士说。

  而在他看来,未来需要各方面行业协会注意的问题更加突出。特别是各地的行业协会,最大的责任之一就是规范经营,价格问题自然是其中不能回避的领域。而未来如何规避这一职责可能产生的价格垄断行为目前还没有人能够给予权威的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