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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电力各有定位 大型风电企业将获扶持

发布时间:2011年01月07日 02:00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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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 叶勇 ○编辑 刘玉凤

  我国力争到2015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11.4%

  6日在京召开的全国能源工作会议对清洁能源中的水电、核电、风电和太阳能分别进行了定位。发改委副主任、国家能源局局长张国宝昨日在会上的一句“到‘十二五’末实现非化石能源在一次能源消费中比重达到11.4%的目标,一半以上需要水电来完成”确立了水电的优先发展地位。不过,特别值得投资者关注的是风电,能源局明确将扶持大型风电企业发展,提高产业集中度。鼓励我国风电企业和风电设备“走出去”。

  上市公司方面,即将挂牌的华锐风电以及金风科技和东方电气等一线巨头将明显获益,特别是华锐风电,正在大力开拓欧美市场。此外,湘电股份、上海电气、华仪电气等二线龙头也潜力巨大。

  张国宝在会上特别指出,保障能源供应,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均为“十二五”能源工作的重要任务。“为了完成2020年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比重达15%左右的目标,到‘十二五’末,争取非化石能源在一次能源消费中比重达到11.4%。”张国宝说。据了解,这是部委方面首次就2015年的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目标做出公开表态。为达到上述目标,对于“十二五”能源工作,张国宝表示将推动传统能源清洁高效利用,加快开发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

  能源局表示,在保护生态的前提下积极发展水电,争取到“十二五”末,水电比重达到6.5%,也就是2.9亿千瓦。加大重点流域开发,重点推进黄河上游、金沙江、雅砻江、大渡河、怒江、澜沧江等流域大型水电基地建设,早日建成向家坝、溪洛渡等大型水电站。对于核电的定位则是“在确保安全的基础上高效发展核电”,优先安排沿海核电建设,稳步推进内陆核电项目。

  能源局称将积极发展风电。有序推进大型风电基地建设,重点发展内蒙古、甘肃、新疆、河北、江苏、山东、吉林及东北地区等千万千瓦级风电基地。加快海上风电开发,下大力气解决好风电接入电网和市场消纳问题,重视就地转化;扶持大型风电企业发展,提高产业集中度,鼓励我国风电企业和风电设备“走出去”。对于太阳能行业,能源局表示,将在太阳能资源丰富、具有荒漠和荒芜土地资源的地区,建设一批大型并网光伏示范电站。此外,光伏产业还将被培育成我国先进的装备制造业和新兴能源支柱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