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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一日通报四案 严打内幕交易和信披违规

发布时间:2011年01月07日 10:33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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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颖桦

  1月6日下午,中国证监会通报了两起内幕交易案件与信披违规案件的查处结果。视频:证监会通报两起内幕交易案媒体来源:宁夏卫视《财经早班车》

  内幕交易案件分别为上海北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孚集团)及部分个人内幕交易“ST兴业”股票案和张小坚内幕交易“SST集琦”股票案。

  而信披违规案件的主角则为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金顶)和华伦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伦集团)。

  一日通报四案的背后,是监管层双管齐下,打击内幕交易与信披违规行动升级的表现。

  北孚“团队作战”,券商老总涉雷

  北孚集团的ST兴业内幕交易案,看起来犹如一场团队作战。

  2008年上半年,江苏银洲置业集团与ST兴业商谈借壳上市事宜。4月底,重组方案获得ST兴业大部分董事支持。

  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指出,此时重组事项已较为明确,内幕信息形成。

  到了6月2日,银洲集团向ST兴业提交了重组建议书。6月3日,ST兴业宣布临时停牌。6月26日,ST兴业公告重组事项取消。复牌后,股票连续跌停。

  上述部门负责人指出,经调查,时任ST兴业董事长秦少秋参与了重组事宜,同时其还是北孚集团的董事长和实际控制人。

  北孚集团利用其控制的证券账户于2008年6月2日买入“ST兴业”股票109.22万股,截至7月7日亏损208.67万元。

  除了董事长上阵炒自家股票外,在重组过程中,作为重组双方联络人的倪峰,在知悉内幕信息后,便将内幕信息告知其朋友柳驰威。

  2008年5月15日至27日期间,倪锋利用他人账户买入“ST兴业”193.3万股,截至7月7日亏损145.03万元;柳驰威通过个人账户买入“ST兴业”11.25万股,截至7月7日亏损8.47万元。

  北孚集团最终被证监会处以50万元罚款,董事长秦少秋受到警告,并受到20万元罚款与市场禁入5年的处罚;此外,证监会对倪锋处以15万元罚款;对柳驰威处以3万元罚款。

  与ST兴业一案中,作为重组方的董事长、公司、联系人等集体“作战”不同的是,在SST集琦内幕交易案中,券商老总成为了涉雷人。

  据上述部门负责人透露,2006年11月,国海证券运作重组桂林集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借壳上市。11月23日,桂林集琦发布重组公告并停牌。

  而在这过程中,国海证券时任副总裁张小坚却想浑水摸鱼一把。

  张小坚为其弟弟管理的账户,于2006年11月14日、22日两次买入“SST集琦”股票共计52.61万股。

  证监会最终对张小坚处以60万元罚款,并责令其依法处理“SST集琦”股票,如有违法所得予以没收。

  值得注意的是,SST集琦的长期停牌,使得这位券商老总以身试法的结果更为惨痛,其买入的股票至今仍然被套。

  此次公布的两起案例,分别为2006年与2008年发生,似乎与目前已相隔甚远,这背后涉及到以往监管层查处案件所需的时间流程较长有关。

  但上述部门负责人指出,在去年加大打击内幕交易力度后,整个查处周期已大大加快。目前包括非正式调查与正式调查在内的调查周期,通常在3个月左右,而到达最终处罚认定所需的时间大约在半年左右。

  “但这并不包括移送公安机关调查起诉的案件,如果是移送公安起诉的话,在司法机关所需的时间大约得一年左右。”上述部门负责人指出。

  而目前交易所的一线监管已成为发现内幕交易线索的主战场,据了解,此次披露的两起案件皆为交易所发现的线索。

  金顶、华伦成为最新信披违规主角

  在上个月出台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规行政处罚相关规定之后,证监会最新披露了两起上市公司信披违规案例。

  这次的主角分别是四川金顶和华伦集团。

  其中,四川金顶企图隐藏其负债累累实质,首先是未按规定及时披露2009年1月7日发生的4000万元对外担保信息。

  此外,四川金顶在2008年年度报告也未按规定披露借款信息。

  当时,四川金顶全资子公司仁寿水泥2008年向非金融机构和自然人借款4919万元,四川金顶2008年向非金融机构和自然人借款1300万元。

  因此,证监会认定上述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为四川金顶时任董事长陈建龙,部分行为的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为公司时任执行总经理成志红、副总经理袁平和财务总监杜受华。

  证监会对四川金顶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对陈建龙给予警告,处以15万元罚款;对成志红、袁平、杜受华给予警告,分别处以3万元罚款。

  而金顶的大股东华伦集团则在上市公司隐瞒负债之下,尝试掩饰其出货套现之举。

  2008年8月29日,华伦集团累计卖出“四川金顶”1827.32万股,占公司股份总额5.23%,减持超过5%。华伦集团未按规定及时披露,直接负责主管人员为华伦集团时任董事长陈建龙。

  中国证监会因此对陈建龙给予警告,并处以5万元罚款。而华伦集团破产重整,不再对其实施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