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中国网络电视台|网站地图
客服设为首页
登录

中国网络电视台 > 经济台 > 财经资讯 >

黑龙江货主:“神州物流”简直就是“神州流氓”

发布时间:2011年01月18日 13:24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黑龙江晨报

评分
意见反馈 意见反馈 顶 踩 收藏 收藏

  省政协委员:解决物流顽疾需政府“给力”

  货主:“神州物流”简直就是“神州流氓”

  ●宰客频发

  ●欺诈常现

  ●强行收费

  加收额外费用、恶意拖欠货款、擅自增加运费,托运单上玩文字游戏……记者从哈尔滨市工商局12315申诉举报指挥中心了解到,2008年到2010年,投诉神州物流的案件超千起。哈市各级消协和辖区工商所接到的指控神州物流各种问题的也有二三百起。针对“神州物流”深陷“投诉门”,哈市工商部们曾多次向政府有关部门发出“专题报告”,希望引起重视。目前,神州物流一些违规问题屡禁不止,一年比一年更甚。

  消费者:“我们都被神州物流宰过”

  -擅自增加费用

  消费者郑先生反映,去年12月份他在道外区神州物流二区45号的鑫南方快运发了三批货,分别发往北京、淄博、扬州。三批货物到目的地时给的都不是鑫南方快运的票据,物流公司未经他同意便途中转运,擅自增加费用多达1060元。其中,发北京的货多收200元,发淄博的货多收570元,发扬州的货多收290 元。

  郑先生说,他与鑫南方快运定运单时已协商好了价格和到货地点,但也没有说货物落地有费用。由于他与用户有合同,货物必须提走交货,迫于无奈他最终自提货物并索取了相关票据。当他就此事于1月初到鑫南方快运索要多收费用,在场的一个姓王的男子承认货物费用有问题,称是司机转的货,需要查票据并等司机回来解决,然而至今此事也没有解决。

  -托运单上玩“欺诈”

  王先生于去年6月份委托神州物流大地物流公司托运货物,谈好托运费是60元钱,可开具货运单时却写成“货到付款,总计860元”。王先生当场提出质疑,工作人员解释称,价格高证明货品价值高,便于安全送到,但运费仍支付60元。货到后,物流公司却要收860元钱,无奈之下,只好付清费用。

  孙女士反映, 她通过道外区神州物流二街区51-53号虎运货运公司往伊安县邮寄14件货物,发货全双方约定发货费用为1000元。谁知货物到达目的地后,货站又要加收 230元的货款,如不交钱就不能取货。而多收货款的理由是,孙女士的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货物又转由其他货站送达。

  姜女士在去年12月通过神州物流大地物流公司发到海南琼海的冰箱,当时已经交给货站相应运费,但是货物到后还要其交纳2000元,否则不给货物。

  -收完货款“失踪”了

  王先生是哈市道外区居民,他于去年4月7日在神州物流二街区49号永发物流公司发货到绥化,交完运费后,并按物流公司当时承诺的能代收货款一事进行了约定,货到绥化后,收货者通知王先生已将1.2万元货款交给货站。可是王先生去货站取款,得到的答复却是当时给他办理发货的人已携款不知去向。

  去年9月,孙女士到神州物流2街区25号顺发快递往富锦县邮寄10件编织袋,讲好货到后由收件人付款,并由快递公司替其向收件人收3750元编织袋货款。事后,孙女士向快递公司索要货款,可至今货款仍未到位。

  -货没到却多收费

  吴先生投诉称,去年8月28日,他通过神州物流万事发货运有限公司发货到湖北荆门,当时托运费用是700元。但没过几天,货站通知他到汉口取货,并要他交纳2500元费用。如果不来交钱,就把货物卖掉。吴先生说,哈市的货站在开具发货单时使用的是两联单,第一联单标注运费是700元钱,第二联标注的运费则为2500元。当时配货员解释说第二联是配货站和目的地货站的结算单据,与发货人没关系。可是货还没到终点,“费用”就产生了。吴先生气愤地说:“如此强行收费,这哪是神洲物流,简直就是‘神洲流氓’!”

  投诉年年攀升 工商谏言整治“物流”

  据12315负责人介绍,自2008年下半年开始,有关投诉神州物流的案件相继增多,当年投诉量为194起。2009年369起,2010年则达到415起。

  消费者投诉“神州物流”主要围绕六大方面:一是赔损不赔丢。在运输中,时常发生货物丢失或货物损坏现象,货站往往以“丢失概不负责”或“只赔付邮资”等自设的霸王条款拒绝赔付;二是乱收费。消费者办理托运过程中,除向物流公司缴纳正常的托运费用外,还要缴纳从几元到十几元不等的“票据费”、“落地费”等,这种没有依据的乱收费行为时有发生;三是侵占货款。消费者委托货站替其代收货款,货站常以“会计不在”、“没有现金”等为由,搪塞消费者,然后再以“超过 2个月放款期”等,拒绝向消费者支付货款;四是敲诈勒索。货站给消费者办理托运业务时,经常趁机在事先商谈好的运费上任意添加、修改金额,或巧立名目以 “报价费”、“货到付款”等事宜混淆消费者已经支付过邮费的事实,让消费者吃哑巴亏;五是随意“倒客”。货站将接收的业务随意转给其他货站,并重复向消费者收取运费;六是违法经营。每年节假日期间,正是托运物品旺季,一些货站在收集了大批的货物和货款后,便“玩失踪”,使得一些消费者无处追讨货物和货款。

  为此,哈市工商部门曾三次向政府有关部门递交“专题报告”,反映物流行业问题并建议进行整治。由于物流收件在本地,货到是异地,这种跨区域的投诉案例给管理部门的工作和消费者维权都带来了很大困难;一些物流公司在运输过程中会将货物中转给其他物流公司,这种“倒货”现象给了一些不法分子可乘之机,同时也成了一些公司互相推诿责任的借口;最为关键的是,物流行业各项法规尚不健全,与消费者多签格式合同,双方出现纠纷时,难以认定责任归属。

  针对哈市物流产业的诸多问题,省政协委员王文明表示,物流行业缺少“行规”是“症结”所在,但最重要的是政府部门要“给力”,要责令有关部门齐抓共管,形成合力。

  王文明表示,去年他曾做过物流行业方面调查,目前哈市物流行业并不规范。有些企业的车辆有运管部门颁发的道路运输许可证,但企业并无工商部门审批的执照,也就是没有经营权。物流公司不允许代收货款,但是有的消费者图方便委托物流公司代收货款,所以行业内经常会出现卷款潜逃的事件。

  王文明建议,有关部门要严把物流行业的准入关,引进有规模、有资质的正规军加入;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约束物流行业并保护消费者的正当权益;尽快建立“第三方支付”体制,防止物流公司加收额外费用、恶意拖欠货款。同时还建议政府“给力”工商、交通、公安等部门,对该行业的乱现象进行专项整治,以维护市场的正常经营秩序和消费者的权益。

  哈市工商部门提醒消费者,与物流公司签协议时要仔细阅读协议,发货时,要找有资质、有道路许可、工商执照而且有货物运输险的物流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