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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企退养老金人均月增157元

发布时间:2011年01月21日 07:00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扬子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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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省相关调整方案昨出台,春节前发放到位

  戚庆燕

  我省2011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方案昨出台,记者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今年1月1日起,全省400多万名企退人员的基本养老金将增加10%以上。

  记者了解到,截至去年底,江苏省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养老金水平达到1466元,按照10%的增幅调整,江苏至少要人均月增加147元,另外,再加上向退休早、基本养老金相对偏低人员的政策倾斜,以及向有高级职称的人员增发,经测算,人均月增加约157元,超过前三年调整的平均水平,也远高于全国本次平均上调140元的水平。凡是在2010年12月31日前办理退休、退职或领取定期生活费手续的人员,春节前都能拿到增发的养老金。

  普调:人人有份,增加10%

  据了解,此次基本养老金调整水平按照2010年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10%左右确定。

  其中,普遍调整部分是人人都有份的,只要是在2010年12月31日前办理了退休、退职或领取定期生活费手续的人员,其基本养老金都会按本人本次调整前的月基本养老金(生活费)的10%增加。

  另外,对于2010年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年龄以办理退休手续时确定的出生年月为准,下同)不足75周岁、年满75周岁不足80周岁以及年满80周岁以上的人员,除了在原来基础上增加10%以外,每人每月还将再增加30元、40元和50元;退职及领取定期生活费人员,也是先上调10%的养老金,再每人每月增加20元、30元和40元。

  以南京市民黄爷爷为例,2010年底他的养老金是每月1700元,那么本次调整后,他每月的养老金会增加170元,即1870元。如果黄爷爷今年72岁,那么他还可以再增加30元,即1900元。

  按照新方案,如果退休人员按上述标准增加的基本养老金低于147元(全省2010年月人均养老金水平10%)的,各地人民政府可对其“补差”,即根据当地养老保险基金、财政承受能力和退休人员养老金替代率水平,结合退休人员的缴费年限、缴费水平等情况,在不高于147元的范围内,具体确定调整标准;退职及领取定期生活费人员的生活费标准也可比照执行。具体办法由省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举例说,徐州的退休人员陈阿姨,去年底她每月的养老金是1000元,本次调整,按照上调10%的标准,她将增加100元,低于全省147元的平均水平,那么徐州市政府可以为她再上调一部分。目前具体标准还未出台,为了让读者弄清如何算账,记者假设徐州再上调4%,加起来就是14%,那么从今年1月起,陈阿姨每月的养老金就多140元,即1140元。再比如徐州退休人员李大爷,本次调整前的每月养老金是1200元,若按照徐州当地14%的标准上调,那么他新增的养老金就是168元。我省规定,本次调整,增加部分不能超过全省增加147元的标准,因此调整后,李大爷每月能领到的养老金就是1200元+147元,即1347元。

  记者了解到,此次调整,有4类企业退休人员除了享受10%的“普遍调整”之外,还能享受到额外的“补贴”。具体如下:

  1、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每人每月增发100元。

  2、具有高级职称的退休科技人员,正高每人每月增发70元,副高每人每月增发60元。

  3、1953年底前参加工作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发50元。

  4、退休人员中的原工商业者(含从原工商业者中区分出来的小商小贩、小手工业者、小业主),每人每月增发50元。

  同时符合上述两个及两个以上增发条件的退休人员,按就高和不重复的原则确定增发金额。

  对退休人员来说,这样的调整方案更容易算出自己究竟能增加多少钱。不过,由于退休人员各自的月养老金水平互不相同,因而各人以此为基数算出来的增发部分也是不一样的。退休时缴费年限长、缴费水平高的退休人员,一般说来会沾光。  本报记者 戚庆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