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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新农合政府补助提至每人200元

发布时间:2011年01月21日 09:48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大众网-大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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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农合政府补助提至每人200元

  ◆住院封顶线全省统一规定不低于8万元

  ◆重性精神疾病等补偿比例70%以上

  ◆年底前人口超30万县有1所二甲以上公立医院

  ◆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提至25元

  □记 者 王凯 魏然

  通讯员 王萱 报道

  本报济南1月20日讯 记者从今天召开的全省卫生工作会议上获悉,今年我省新农合政府补助标准将提高到每人每年200元,并通过开展临床路径管理、采取按病种付费、总额预付等多项措施,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减轻群众负担。

  据省卫生厅厅长包文辉介绍,今年我省新农合政府补助标准将提高到每人每年200元,比去年提高80元,个人缴费提高到不低于50元,年内实现以市为单位补偿方案的基本统一。住院封顶线全省统一规定不低于8万元,达到全省农民人均纯收入10倍以上。年内省市级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全部开展即时结报,市级定点医疗机构即时结报覆盖所有县(市、区),省级定点医疗机构覆盖50%以上县(市、区)。门诊统筹支付方式全省统一推选总额预付制,住院统筹支付方式试点县(市、区)达到50%以上。大幅提高二、三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全面推开儿童白血病、先心病等重大疾病医疗保障,将重性精神疾病、乳腺癌、宫颈癌、终末期肾病、血友病等纳入试点范围,新农合补偿比例达到70%以上,争取大病救助经费按20%比例再给予补偿,有效解决补偿人次和比例等级递减、对重病患者补偿能力不足的问题。选择70个县(市、区)开展高血压等慢性病纳入大病补偿试点,确保资金安全高效运行。

  有效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降低医疗费用,减轻群众负担。加快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优化卫生资源配置和结构布局,优先发展县医院,争取年底人口超过30万的县(市)有1所二甲以上水平的公立医院。全省医疗机构通过开展临床路径管理、采取按病种付费、总额预付等多种办法,实施双降、双控、双规范“三双行动”,即降低药品收入占业务收入比重、降低耗材支出占医疗支出的比重;控制医疗成本、控制人均门诊费用和住院费用过快增长;规范检查用药行为、规范临床路径和治疗项目。

  城市省部属医疗机构将带头落实各项惠民利民措施,在新农合补偿基础上对参合农民再给予适当优惠,切实降低农民疾病负担;严禁新农合定点的乡镇卫生院将绩效工资、资金等科室或个人收入与业务收入挂钩,加强医药费用特别是住院费用控制,限定住院量、严查挂床住院,控制住院率不合理上升。

  同时,不断扩大公共卫生服务范围,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今年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将提高到25元。通过实施以健康档案、电子病历和远程医疗系统建设等,逐步实现新农合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互联互通,做到新农合即时审核、结报、监控,让群众享受到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