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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都董秘辩解财务造假 称与财政部认知不同无关对错

发布时间:2011年01月25日 03:44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证券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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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报记者 许 洁

  就在推迟公布财政部相关公告的两个月内,新华都股价经历了一轮急速拉升并创下26.5元最高价

  谈起新华都实业集团,人们就会想到去年曾因 “学历造假”事件备受质疑的唐骏。近日,由于新华都实业集团旗下的上市公司新华都(002264.SZ)被财政部厦门市财政监察专员在会计信息质量问题方面查出11项问题,新华都财务“造假”的话题再度引起热议。

  根据财政部的通知,新华都将不得不收缩2009年的净利润,而缩水率高达10.82%。值得注意的是,财政部的这份通知早在去年11月就已经下发到上市公司,但新华都当时并未及时公告,而是推迟到两个月后的今年1月20日才对外公布。

  新华都董秘龚严冰昨日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我们收到财政部通知后,就给证监局和深交所提交了材料,作为上市公司的监管机构,对于财政部的检查是否属实,他们也要调查清楚才行。”

  对于未及时公告,董秘龚严冰辩称:“这是个常态,都要走这个过程,你看天津的一家上市公司,也是很久后才公告的。”

  去年11月5日财政部驻厦门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向公司出具2009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结论和处理决定的通知,罗列了包括“固定资产核算反映不实,固定资产设备进项税未转出”,“公司门店促销用赠品中向门店自购部分,被认定为:收入核算反映不实”,“成本核算反映不实”,“漏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等在内的共计11项问题。

  经新华都购物广场初步测算,这些问题让新华都购物广场2009年度“减少”营业收入1296万元,占该公司原审定2009年度营业收入310923万元的0.42%。此外,减少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742万元,占公司原审定2009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6868万元的10.82%。

  对于10%的业绩落差,龚严冰解释到:“这是因为我们和财政部对会计处理方式认知不同引起的,这不是谁对谁错的问题。尤其是在免租期的一项,就涉及调整800万元的净利润。虽然现在调少了,但是这部分利润会调节到明年去。”

  记者发现,从去年10月29日到11月11日,该股股价处于急速上升期,直到11月26日,股价最高攀升到26.5元/股。公众难免质疑,如果公告及时的话,公司股价还能有如此的市场表现吗?

  有投资者指出:“不管财政部的通知内容是否属实,在接到这样一份通知后,公司就应该第一时间告知投资者。”

  有证券法律师对记者表示:“信息披露问题一直是上市公司向投资者和社会公众全面沟通信息的桥梁。投资者和社会公众在获取这些信息后,可以作为投资抉择的主要依据。因此,真实、全面、及时、充分地进行信息披露至关重要。而会计信息的失真,会给投资者的投资决策带来误导,以至投资失误带来损失,不利于股市的正常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