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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化”发行 “紧箍咒”交易

发布时间:2011年01月27日 00:40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汉网-长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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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独立撰稿人 黄湘源

  发行“市场化”,交易“紧箍咒”,这是当前中国股市难以自拔的囚徒困境,也是经济热而股市却越来越熊的原因之一。

  深交所最近修订的《交易规则》,用市场的眼光来看,通篇就是一个“紧”字。新版交易规则唯一受到市场称道的就是扩大信息披露范围,将证券公开信息披露的范围由“前三只”证券扩大为“前五只”,除此之外,正如网上有评论所指出的那样,它的最大特色就是“控涨不控跌”。股指期货和融资融券均已经推出,而市场所期待的T+0交易制度在这次修订的《交易规则》中却只字未提。这使得投资者在一级市场一股劲的高价发行将二级市场逼进“破发”绝境的情况下,一点也没有防守反击的余地,也没有转危为安的空间。

  这岂不是说,新版《交易规则》就像三十年前的计划经济一样,只知道要求每个人都牺牲自己的利益,却忘记了维护投资者获得投资回报的权利或为他们维护自己的权益提供应有的机会,这显然是有违证券交易立法的宗旨。对于这样一个经常处在信息不对称状态下的民众广泛参与的大规模市场交易活动来说,一味强调“买者自负”,就有可能意味着对那些利用不对称信息不正当获取利润,或是在交易规则以外违背诚信的不当得利的怂恿和放纵。

  目前在新股发行中就存在着这样的一种倾向。在新股发行引入市场化定价机制以后,“破发”代替了上市首日爆炒,这对于打破新股不败的神话来说,或许可以说是一种具有一定教育意义的市场现象,但是随之而来的发行价过高,相当于将二级市场利润转移给了一级市场,这无论是对一级市场的投资者还是二级市场的投资者都是非常不利的,有利的只有上市公司、承销商以及伙同他们哄抬发行价的中介机构,这是非常不公平的。

  新股破发的加剧,最终或将出现新股发行失败,这对于一个从来就没有过发行失败的市场来说,或者也可以说具有某种革命性的意义,但是发行失败的不仅要由发行人和承销商来承担,而且还要整个市场先为之付出巨大的代价,那么,这个代价未免也太大了一点。蓄意用提高发行市盈率的方法来制造“破发”,再用“破发”来促成发行失败,这与其说是市场化意义上的改革,不如说是居心叵测的“权谋”。

  从保护投资者利益角度来看,市场监管的要义不仅在于“买者当心”的提醒,更重要的是发出“卖者当心”的警告。股票的价格如何当然应该由市场去判断,由买者来确定,但是,对于卖者来说,你得说清楚它是什么,为什么卖这个价,怎么卖出去的。

  英国国王乔治一世说,“必须有人承担责任、必须有人受到惩罚”,但对于不公平的市场交易来说,承担责任受到惩罚的,不应该仅仅是因为心存投机侥幸心理而亏钱的弱者,那些从来不拿大众利益当一回事,总是在不顾一切地疯狂敛财的强者,同样需要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