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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酒店客房实行政府指导价

发布时间:2011年02月11日 02:36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京华时报京华时报 官方微博 var tblog_skin=6;//设置模板 var tblog_channel=31;//设置suda统计参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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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新华社2月10日电海南省物价局披露,海南省在主要节假日对酒店客房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将形成长效机制,对不按规定实行备案的旅游饭店将责令改正并处2000至两万元的罚款。

  据介绍,2010年春节三亚旅游饭店“天价客房”扰乱了旅游市场,损害了国际旅游岛的形象。海南省省长罗保铭明确要求,企业不能做一锤子买卖,要探索建立一个长效机制,调节淡旺季旅游宾馆的价格。

  为规范节假日旅游饭店客房市场,海南省物价局近期出台的《海南经济特区旅游价格管理规定》明确指出:“旅游饭店客房价格主要实行市场调节价。主要节假日、重大活动期间可以实行政府指导价。”并要求“旅游饭店经营者应当依据政府指导价制定具体的客房价格,并向所在地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备案”。“不按规定实行备案,或者提供虚假备案信息的,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2000元以上两万元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