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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将查落后产能淘汰情况 对不达标企业停电

发布时间:2011年02月11日 07:44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京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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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牛颖惠)工信部近日发布通知,工信部将对各地2010年钢铁、水泥、玻璃等行业淘汰落后产能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对不达标企业,银行业金融机构将暂停新增授信,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不予批准新增用地等多项处罚,必要时可停止供电。

  通知要求,今年2月底前,各地区要上报本地区2011年度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和计划淘汰落后产能的企业名单;3月底前上报2010年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完成情况;4月底前,淘汰落后产能工作部际协调小组将完成2010年相关检查考核。

  通知中的处罚措施还包括,对不达标企业,投资管理部门不予审批、核准和备案新的投资项目;不予办理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已颁发的也要撤回;对未按规定淘汰落后产能、被责令关闭或撤销的企业,要限期办理工商注销登记,或吊销营业执照。

  另外,对将本地区已经淘汰的落后产能作为本年度计划淘汰任务上报,或虚报落后产能数量,以及未将应淘汰的落后产能列入淘汰计划的,均视为瞒报、谎报行为。

  (京华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