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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总局曝光一批严重违法广告

发布时间:2011年02月18日 17:39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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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网北京2月18日电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日前发布今年第一期违法广告公告,对2010年第四季度媒体广告发布情况监测检查中发现的6个严重违法广告进行了曝光。

  这6个严重违法广告是:

  ——长沙晚报12月2日A10版发布的长沙方泰医院医疗广告。该广告宣传“德国STORZ鼻内窥镜、美国DNR微创技术”等诊疗技术,使用专家、患者的名义和形象证明疗效。

  ——深圳晚报12月2日AⅡ3版发布的强身牌鹿鞭补酒药品广告。该广告宣传药品的功能主治超出了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批准的范围,使用专家、患者的名义和形象证明产品功效。

  ——齐鲁晚报12月3日C17版发布的济南肛泰肛肠医院医疗广告。该广告宣传“肛泰PPH微创技术”等诊疗技术,使用专家、患者的名义和形象证明疗效。

  ——郑州晚报12月3日A31版发布的活力降压酶食品广告。该广告使用医疗用语或者易与药品混淆的用语,宣传食品的治疗作用,使用专家、患者的名义和形象证明产品功效。

  ——兰州晚报12月2日A13版发布的睾根果食品广告。该广告使用医疗用语或者易与药品混淆的用语,宣传食品的治疗作用,并夸大产品性能和效用误导消费者。

  ——大连卫视12月6日发布的金爵脉管复康药品广告。该广告属于禁止在大众传播媒介发布的处方药广告,使用专家、患者的名义和形象证明产品功效。

  工商总局近日对2010年第四季度媒体广告发布情况进行了监测检查,重点抽查了12月6日各省、区、市电视台卫视频道以及12月2日至4日各省、区、市报纸发布的药品、医疗、保健食品、化妆品及美容服务类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