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中国网络电视台|网站地图
客服设为首页
登录

中国网络电视台 > 经济台 > 财经资讯 >

南昌出居民住房限购令细则 二手房列入限购范围

发布时间:2011年02月23日 18:16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大江网

评分
意见反馈 意见反馈 顶 踩 收藏 收藏

  大江网讯 记者秦海峰报道:2月23日,大江网记者从南昌房地产信息网获悉,南昌房产限购令细则已经出台,二手房被列入限购范围,同时,限购区域也扩大到了全市范围(新建县、南昌县、安义县、进贤县将结合本县实际出台限购细则)。

  南昌市规定,在南昌市市区暂时实行限定居民家庭购房套数政策,对已拥有1套住房的南昌市户籍居民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能够提供在本市满1年以上纳税证明或1年以上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对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地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在本市满1年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南昌市区购房(暂不含新建县、南昌县、安义县、进贤县)。

  交易时间的认定,以在本市房地产信息系统网签时间为准。对违反规定购房的,不予办理房产登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