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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监会:四大监管工具“十二五”期间将落实

发布时间:2011年03月06日 10:23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中国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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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二五”抉择告别两位数增长公司治理需长效机制通胀不会加剧抢手的农民工 “坚硬”的元宵

  银监会主席刘明康5日在接受中国证券报记者采访时表示,银监会四大监管工具将在十二五期间落实。这四大工具包括资本充足率、拨备率、杠杆率、流动性。刘明康是在列席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四川代表团会议间隙作上述表示的。

  据了解,银监会上报的资本充足率、拨备率、杠杆率、流动性四大监管新工具已于近日获国务院批复,具体指引已进入最后一轮意见征询阶段。预计杠杆率、流动性指引将先期发布;拨备率仍需和财政部做最后协商,过渡期为大行两年达标,中小行5年达标。

  在巴塞尔协议Ⅲ成为全球银行业监管的标杆后,中国银监会推出了包括资本充足率、杠杆率、拨备率和流动性在内的四大监管工具,构成了未来一段时期中国银行业监管的新框架。

  具体到四个监管新工具,第一,在资本充足率方面,商业银行一级资本充足率,从现行的4%上调至6%,资本充足率保持8%不变。此外,银行在正常年份还需要持有相应的比例为2.5%的留存资本缓冲。对于系统重要性银行,除了上述底线要求,监管部门还另行设置了1%的附加资本要求。第二,在拨备覆盖率的基础上,引入动态拨备率指标控制经营风险,初步的监管指标设定为2.5%。第三,引入杠杆率监管指标,按照监管规划,“十二五”期间,我国银行业杠杆率监管标准确定为不低于4%。第四,在现有流动性比率监管基础上,引入流动性覆盖率和净稳定融资比率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