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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1年03月07日 11:51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新浪财经
李兴浩‘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建议之七
关于政府按市场需求多建创业幸福村和幸福安居村的建议
一、建议的内容:
建议政府对大学生创业群体及低收入群体基本住房政策扶持。
1、创业幸福村:针对毕业创业的大学生等群体,面积30至35平方左右,廉价出租给把户口转来创业幸福村的创业者,政府只收取建房的成本的贷款利息。
2、幸福安居村:30至35平方左右,廉价出售给低收入老百姓,政府不收土地费,只收建筑费和管理费。
二、建议受理部门: 民政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商务部、工商总局
三、建议的理由
1、广建创业幸福村和幸福安居村,有助社会和谐发展。
刚毕业即开始创业的大学生和低收入老百姓,存在收入不稳定以及可支配收入太少的情况,政府帮助其解决基本住房,有利于鼓励维持社会稳定和促进社会和谐。
2、广建创业幸福村,有利于改善大学生创业环境。
大学生就业之难,失业人数之多,已经成为无法改变的现实。随着毕业大学生就业形势不容乐观,他们正在成为创业人群中的重要主体,而他们中的大部分创业资金都是来源于银行或亲友贷款。因此,政府按市场需求建设创业幸福村已经迫在眉睫。这即可以帮助大学生解决基本住宿问题,降低其生活必需成本和创业门槛,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创造更好的创业和创新环境。
3、广建幸福安居村,有利于提升低收入者幸福指数。
由于城镇商品房的现实价格仍然远远高于低收入老百姓可以承担的范围,市场化的房源租金也随着房价的高企而不断提高,支付房租比例过大,影响了其它方面的开支,极大地增加了低收入老百姓的生活负担,从而也不利于基本生活需求的保障以及幸福指数的提高。国家建设幸福安居村,可以规避市场价格调控的影响,最大限度地降低低收入群体的住房成本,较大幅度地提升其生活幸福指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