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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银监局:银行放贷严禁捆绑销售

发布时间:2011年03月09日 01:20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信息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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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时报讯 (记者 袁峰) 由于广州、佛山、东莞等地陆续出现银行单方面取消房贷利率优惠的做法,引起了广东银监局的高度重视。昨日, 广东省银监局有关负责人向记者透露,省银监局已积极督促商业银行依法履行贷款合同。2月28日至3月3日,广东银监局辖内主要商业银行在4天时间内已发放首套个人住房贷款6546笔、25.24亿元,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个人住房贷款需求。

  禁用“价高者得”方式

  该负责人还告诉记者,省银监局为化解近来频发的房贷纠纷,与辖内管理的商业银行召开了专门会议,妥善处置房贷纠纷。首先,商业银行全面核查房贷业务,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分类处置方案,确保房贷业务依法合规。银行与客户已签订发生法律效力的书面合同或承诺函的,银行必须按合同或承诺函的约定条款执行;如银行出具的承诺函或银行要求客户单方面签字的借款合同不具有完全法律效力,但客户或银行确有证据证实银行曾按政策要求做出过贷款利率优惠承诺的,银行应区别对待,积极主动与客户进行协商,切实履行诚信责任。

  其次,严禁商业银行在房贷发放过程中出现乱收费、捆绑销售理财产品等违规行为,一旦查实要及时整改并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最后,要求商业银行灵活调度资金,在完善法定手续的前提下按照贷款受理、审批时间顺序尽快发放相关住房贷款,不得简单采取“价高者得”的方式发放个人住房贷款。

  优先安排首套房贷款

  据悉,银监局还对各家银行提出三点要求:一是对已签订正式贷款合同的房贷客户实施清单式管理,并根据贷款品种、审批时间、办理进度等做好分类,由专人逐户与借款人商定放款时间,尽快安排放款。二是银行在信贷额度有限的情况下,优先安排资金满足首套住房贷款需求。部分银行为保证已签订正式贷款合同的房贷申请者获得贷款,将其零售信贷业务2月份的新增额度全部用于房贷业务。三是在对住房贷款客户进行交叉销售时,应向客户充分告知权利、义务及风险,充分尊重客户意愿,杜绝强行捆绑销售理财产品、办理信用卡和乱收费等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