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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车“裸奔”8个月难上“户口” 东莞车主状告车行要求退车款

发布时间:2011年03月16日 01:44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信息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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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时报东莞讯(记者 聂奇文 通讯员 钟紫薇 廖蔚)新车开了8个月才去办理入户上牌,不料被车管所以汽车合格证过期为由拒绝上牌。来自东莞的李某于是将购车车行告上了法庭。昨日,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寮步法庭受理了这起新类型的汽车购销合同纠纷案,原告李某要求被告退还购车款67800元。昨晚,记者截稿前获悉,汽车生产厂家同意发新的汽车合格证,车辆上牌有望。

  汽车开了8个月上牌不成

  买完车就办入户上牌本来是正常的手续,然而东莞的李某却迟迟未给新车上牌,结果惹来了麻烦。原告李某诉称,2009年12月23日她在被告兴隆车行购买了汽车,在交付车辆后,由于种种原因 ,她一直没有去办理入户上牌,被告车行也没有催促她去办理上牌事宜。

  待八个月后,李某想去办理牌照时,车行却告知由于其汽车的合格证过期,车辆管理所拒绝为她的车办理牌照。没有牌照,新车不能再上路,李某认为车行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遂要求车行退还购车款,遭到拒绝后,李某将该车行告上法庭。

  合格证过期双方互推责任

  庭审中,原告律师称,李某在购车三天后便结清所有购车款,并向被告提供了委托书以及相关资料,希望对方尽快办理入户。但车行怠于办理,直到2010年7月14日才去验车并申请牌照的问题。东莞市车管所却表示,车辆的型号公告过期,不能给车辆办理上牌、入户。随后,李某从车管所查询得知,自己的车合格证早在2009年6月23日便过了有效期。

  被告车行解释称:之所以拖延7个多月才去办理入户手续,这个责任在于原告提交的证件不合要求。当时原告提供的暂住证有效期到2009年12月31日,车管所要求暂住证最低要达到一个月的有效期。二是,从2010年1月1日开始,东莞市开始实行使用居住证才能入户,当时原告是湛江户籍,没有居住证,李某想将户口转到东莞后再入户,所以一直到去年7月份东莞的身份证办下来才开始办理入户手续。

  原告律师辩称,被告根本没有提醒过李某注意期限问题,不然李某完全可以选择直接办理居住证。至于合格证的期限问题,车行解释道:只有生产厂家才知道它的车辆的型号什么时候到期,车行没有接到汽车生产方任何的通知。在车行的概念里面,正常库存两年的车都可以上牌,根本不存在公告期过期的问题。

  此案将择日宣判。

  车行称厂家同意重发证

  庭审后,兴隆车行的负责人告诉记者,2010年8月车管所以汽车合格证已过期为由拒绝上牌时,车行就积极跟汽车生产商比亚迪联系,希望对方能重发该车的合格证。但无巧不成书,当时兴隆车行已从比亚迪汽车经销商改为经销其他汽车品牌,因此厂家并不配合,才导致李某将其告上法庭。

  昨日傍晚,兴隆车行一名负责人致电记者,称昨天下午4点钟,比亚迪厂家终于同意,今天将寄来汽车新的合格证书,这样重新办理税务手续后,汽车将能顺利上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