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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1年03月22日 12:07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新浪财经
新浪财经讯 3月22日消息,弘茂科技(01010)与茂福、新茂及建议买方就出售新茂订立无法律约束力意向书,估计出售新茂股份应收的总额应约为1.9亿新台币。
弘茂科技发布公告称,与茂福、新茂及建议买方就出售新茂订立无法律约束力意向书,新茂主要从事批发电子材料及零组件,并提供工商服务及产品设计,由弘茂、茂福及弘茂主要股东台湾茂硅持有约55%、24.2%及4.8%股权,其余约16%由独立第三方持有。
弘茂估计出售新茂股份应收的总额应约为1.9亿新台币(约5,012.3万港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