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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曼迷债赔偿出炉 可获最初投资85%-96.5%款项

发布时间:2011年03月28日 07:40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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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资格投资者可获相当于最初投资额85%至96.5%的款项

  摘要:昨日,香港银行公会公布雷曼“迷你债券”事件最终处理方案的建议。16间分销银行同意向合资格客户收回抵押品并为其提供额外特惠款项,合资格投资者可获相当于最初投资额85%至96.5%的款项。

  南都讯 昨日,香港银行公会公布雷曼“迷你债券”事件最终处理方案的建议。16间分销银行同意向合资格客户收回抵押品并为其提供额外特惠款项,合资格投资者可获相当于最初投资额85%至96.5%的款项。

  银行公会主席和广北指出,雷曼“迷债”的接管人、托管人以及其他有关方面,在周末达成和解协议,合资格客户可获收回抵押品以及获发特惠款项。他表示,接管人考虑到“迷债”抵押品在法律上仍然存在不确定性,目前达成的和解协议,已是为客户争取到的最佳结果。和广北希望,最新公布的方案可获客户支持并尽早落实。

  2008年美国第四大投行雷曼兄弟公司倒闭,导致其之前发行的“迷你债券”价值暴跌,引发香港等地投资者不满,据称3万名投资者遭受100多亿损失。

  对当日公布的赔偿方案,香港特区政府和金融监管机构表示欢迎。特区政府发言人表示,欢迎分销银行为大部分迷你债券持有人提出的最终处理方案以及银行提供特惠补助金表达对客户的诚意。

  香港证监会总裁韦奕礼说,在雷曼兄弟倒闭后的初期,一般认为没有可能取回任何抵押品款项。“现在我们能够做出取回抵押品的安排,显示监管当局在市场发生事故后能够发挥重要作用,迅速落实有效而稳健的应对措施。”香港金融管理局副总裁阮国恒说:“我们很高兴获悉‘迷债’相关投资者可受惠于这项安排,取回可观的款项。”

  对于“迷债”事件赔偿方案,雷曼苦主大联盟召集人陈浩伟表示,初步不接受银行的建议。他认为这是关乎社会公义的问题,银行违规销售在先,理应向苦主作出全额、甚至包括投资利息的赔偿,因此赔偿85%至95%是不合理。大联盟会听取各苦主的意见,再商讨下一步行动。

  新华 南都记者康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