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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曼“迷债”赔偿方案出炉

发布时间:2011年03月29日 02:48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经济参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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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香港投资者可收回八九成本金

  记者 闫磊 综合报道

  香港银行公会27日公布了雷曼“迷你债券”事件最终处理方案的建议,16间分销银行向符合资格的客户收回抵押品并提供额外特惠款项。据悉,符合资格投资者可以获得相当于最初投资本金85%至96.5%的补偿。

  由于监管当局出面,香港投资者在金融产品上的损失得到补偿,但也有分析指出,加强市场制度建设防范杜绝“有毒”金融产品才是真正保证投资者权益的关键。

  中银香港(控股)有限公司(中银香港)27日表示,计划回拨部分为2009年回购面值59亿港元的雷曼兄弟迷你债券而计提的拨备,这将使该行的损失从40亿港元降至10亿港元左右。中银香港及其他15家香港银行周日与雷曼兄弟及其接管人和受托人签订有条件的协议,将收回部分抵押品。

  据彭博社报道,这将使雷曼兄弟迷你债投资者可以从向其销售该债券的银行获得最初投资额85%至96.5%的款项。香港银行公会主席和广北表示,目前达成的和解协议已是为客户争取到的最佳结果。

  香港监管机构和香港各家银行对最新的解决方案表示欢迎。该方案可能使得围绕雷曼兄弟迷你债券投资者补偿方案的长期谈判划上一个句号。中银香港副总裁杨志威表示,该行认为新的解决方案公平合理。

  香港金融管理局副总裁阮国恒表示,这项安排令投资者可毋须在法律上存在不明朗因素的情况下,耗用可能甚为庞大的成本来进行冗长的诉讼;这项安排标志着监管机构、分销银行及相关投资者的通力合作,以最实际可行的方法取回投资金额。

  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主席韦奕礼表示,银行同意支付额外补偿,将提振市场对全球金融危机后香港金融机构的信心。

  虽然雷曼“迷你债券”新和解方案赔偿额最多达九成,但据香港《文汇报》消息,香港雷曼投资者28日中午仍到中银香港抗议,坚持百分百赔偿。

  香港《文汇报》评论文章称,在雷曼迷债事件中确实暴露了香港金融监管的漏洞,例如大量有毒债券竟然可以销行全港,显示监管当局对高风险金融产品的规管相当宽松。不少监管上的灰色地带,加上监管机构缺乏足够的检控权力等问题,都在事件中表露无遗。然而,要堵塞监管漏洞,必须从体制上着手完善,而不是将“迷债”争议无限期持续,不断对银行索诉追讨就可以达到的。监管当局加强对银行销售衍生产品的规范,防止有毒债券再次流入市面,才是杜绝问题的治本之道。

  中银香港公告还强调,比起客户损失的6.4亿元,银行的损失仍然较多,杨志威称:“银行界在此次事件中,损失远高于投资者。”

  接近雷曼迷你债券分销银行的消息人士指出,和解协议下抵押品的回收价值(70%至93%),应该已扣除雷曼清盘人分得的和解款项,由于会计事务所普华永道跟雷曼清盘人达成保密协议,银行也不知悉内容,亦不清楚抵押品如今的市值,所以不能确定迷债投资者将要放弃多少潜在款额,换取和解协议下较为确定的回收价值。有报道指出,很多迷债抵押品其实是货币基金债券,按市价有机会收回100%价值。  

  香港的雷曼迷你债券风波始于2008年,在当年的金融风暴中,美国第四大投资银行雷曼兄弟公司倒闭,导致其之前发行的金融衍生产品价值暴跌,香港是迷你债券发行量最大、涉及面最广的地区,事件引发了当地大批投资者的强烈不满,投资者声称在购买该产品时受到银行员工的误导,并由此走上了漫长的索赔之路。

  2009年7月,在香港监管机构的压力下,上述银行同意回购散户投资者手中的雷曼兄弟迷你债。这些银行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偿还所投资款项的60%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