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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假社保”办不了按揭 想退房遭拒绝

发布时间:2011年03月31日 08:23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南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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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都讯 记者陈海燕 去年10月,深圳人陈小姐看上了大亚湾丽郡楼盘的一套房子,不符合购房条件,开发商承诺为其购买假社保并办理相关资料。但5个月以来,陈小姐仍无法在银行办理按揭手续,要求退房遭到拒绝。丽郡负责处理此事的林经理称,陈小姐办不了按揭是因其条件不符合,未提供假社保,今日双方将再次协商。律师认为,开发商办理假社保,陈小姐也知情,双方皆存在过错,都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据陈小姐介绍,去年10月,她看中了大亚湾丽嘉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的丽郡楼盘的一套房产,“我没有大亚湾本地的社保,开发商告诉我可以代为办银行贷款等业务,于是,我就交了首期款。”陈小姐说,首期款是8万元,但是她只有4万元,而开发商为了把房子出手,承诺为她垫付4万元,其后由陈小姐分期返还。而且,开发商还为她办理了假社保与收入证明等资料。

  随后,陈小姐收到了一张社保卡,“开发商为我办理的,里面购买了一年的社保。”陈小姐以为可以顺利办理银行贷款业务时,但被银行告知因资料不齐,办理不了按揭。“开发商表示将联系东莞的银行再次帮我办理相关手续,5个多月了,我不想再等了。”但是,当陈小姐要求退房时,开发商拒绝退房。

  丽郡楼盘的林经理告诉南都记者,开发商并未帮陈小姐办理假社保和收入证明。“她买不了房是因为她条件不符合。”条件不符合,开发商为何要垫资首期款的一半并承诺办理相关手续?林小姐说,“明天我会再次和陈小姐协商。”

  广东尚典律师事务所律师何俊林认为,开发商为购房者办理假社保,根据陈小姐的讲述,陈小姐也知情。因此,双方皆存在过错,都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南方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