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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好又多超市存价格猫腻 解释称忘换标签

发布时间:2011年03月31日 09:58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扬子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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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先生向记者出示超市标签和发票证据。

  货架上明明白白标价1元一包的湿纸巾,到了收银台却不明不白地涨了3毛一包,细心的南京市民陈先生在迈皋桥附近好又多超市购物时,发现了其中的猫腻。在本报记者介入后,好又多超市客服负责人同意陈先生提出的以10倍的价格进行赔偿,另外退还差价,陈先生总共获赔106.4元。

  “隐形”的涨价

  8包纸巾多收了2.4元

  陈先生告诉记者,两天前,他在逛好又多超市时,发现原本比较贵的湿纸巾降价了,其中一款品牌的湿纸巾每袋只售1元钱,于是立即装了8包放进购物篮里。到出口结账时,因为买的东西比较多,光收银小票就打得比较长,也没怎么在意。回到家后,他把扯成两截的小票拿起来一看,无意中发现8包湿纸巾的价格不对,小票上湿纸巾按每包1.3元收的钱。

  “你标的是一个价,卖的又是另一个价,搞虚假标价,这不是欺诈消费者吗?”陈先生气愤地告诉记者,自己去超市,原本并没准备购买湿纸巾,只是看到1元一袋的特价,优惠很大,所以才买了8包,所以印象特别深,对比小票时才看了出来。

  特价湿纸巾已恢复1.3元的原价

  昨天下午2点多,记者跟随陈先生再次来到好又多超市的二楼,在原先摆放这款低价湿纸巾的摊位处找到三包。记者拿了到收银处一扫描,显示价格为1.3元。

  收银员告诉记者,商品的这种价格变化,比较平常,主要是为了促销,促销结束后,价格就会提上来。“当初售价为1元钱,也是完全有可能的,只不过现在不在促销期,也就恢复原价了。”该收银员说。

  “聪明”的维权

  初次交涉只肯退差价

  陈先生告诉记者,当时他觉得好又多超市欺骗了像他这样的消费者。这种低标价高收费的做法,明显涉嫌消费欺诈,为此,他找到超市方要求解决,但对方只愿意退还他2.4元的差价,其它的不愿多谈。同样,在好又多超市的服务台,有陈先生要求处理事情的记录,当时写明退还差价2.4元,陈先生不要。

  “我觉得好又多的这种行为已构成价格欺诈,这种做法非常隐蔽,如果不细心,根本就发现不了,这种事以前也被曝过光,但他们却还在用这种手段,实在不应该。”陈先生说,自己并不是为了区区2.4元钱,开车往返家与好又多超市间的汽油费也远不止这个数,主要是为自己被蒙蔽讨一个说法,同时,不能让更多的消费者上当受骗。

  为留证据拿了超市标价牌

  记者注意到,陈先生维权似乎蛮有经验的,他不仅保留了收银小票。为了“敲实”证据,他还将超市对湿纸巾进行促销时挂的1元价格标签也拿到了手,并对照了上面的条形码,确认一致。“有了这两样东西,超市方无论如何也否认不了,也不怕你店大欺客。”陈先生说,这是他第二次来特意去找到后拿到的,为的就是让超市方无法抵赖,维权有据。

  二度维权超市同意10倍赔偿

  在本报记者的陪同下,陈先生又找到好又多超市的服务台,一名姓潘的工作人员接待了记者,在经过核对后,确认当时这款湿纸巾确实售价1元,超市方多收了钱。对于好又多这种阳奉阴违的做法,陈先生明显表示了自己的态度,其一,如果退还每包多收的0.3元,他完全能够接受,但好又多超市方必须出具一封正式的道歉信给他,以表示对自己的错误行为向消费者作出的郑重道歉。其二,按照商品价格的10倍予以赔偿,同时退还多收的差价。

  随后,潘小姐离开服务台,到办公室跟主管商量,五分钟后,她出来对陈先生表示接受他提出的第二个方案,同意按8包纸巾总价的10倍予以赔偿,总共104元;另外再退还差价2.4元,总共106.4元。“虽然只有100多块钱,我只是想让超市方长个记性,不能用这种小把戏来欺骗消费者。”陈先生说,希望更多类似的上当消费者能来合理维权,同时,有此种行为的超市,能改正自己的过错。

  “老套”的解释

  超市称“忘了”换标签

  明明每包湿纸巾标明的是1元钱,收银时却又多收0.3元,这是怎么回事呢?面对记者的询问,负责客服的潘小姐称,造成这个失误的原因,主要是因为商品的价格发生变动时,负责更换标签的工作人员可能忘了取下旧标签,换上新的标签,这才导致消费者误认为仍然是售价1元。对于记者询问此举是否涉嫌价格欺诈,潘小姐称,这只是超市方面确实存在失误,不存在欺诈,但超市管理方将会对负责该项工作的人员进行处罚。

  记者 梅建明 文/摄(扬子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