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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1年04月08日 09:52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厦门网
商报讯(记者 陈光豪 通讯员 湖刑)男子受雇专门负责修改银行卡密码。近日,此男子被湖里区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并被处罚金1万元。
胡某今年28岁,其接受他人雇佣,负责将对方寄来的他人银行卡修改密码后寄回。2010年12月2日下午,胡某携带13张银行卡到湖里区小东山警务室门口的一台银行柜员机上修改密码,结果被当场抓获。
经核实,这13张银行卡均是以别人名字开户的。
湖里区法院认为,胡某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13张,数量较大,其行为已构成妨害信用卡管理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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