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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4月起公布GDP等指标环比数据 与国际接轨

发布时间:2011年04月08日 19:36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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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社北京4月8日电 (记者 王永志)国家统计局新闻发言人盛来运今天在此间说,经国务院批准,国家统计局从2011年4月份起,对外公布国内生产总值(GDP)、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四项统计指标的环比数据。

  据悉,在不日举行的国家统计局举行的一季度经济运行发布会上,这些统计指标的环比数据将公诸于众。

  国家统计局官员说,与同比速度的对比基期是上年同期不同,环比速度是相邻两期对比的结果,可以较好地反映短期经济变化,是国际上公认的进行短期经济趋势分析的有效工具。目前,大多数发达国家均对主要经济指标开展环比统计,并进行季节调整。但长期以来,中国的大部分月度和季度统计指标只计算同比速度,没有环比速度。

  为此,国家统计局从2009年初开始组织力量全面开展环比统计的研究工作,成立两个专门小组,积极与国内外有关机构开展合作研究。经过两年的研究、论证,确定了具有中国特色的季节调整方法,研制了国家统计局版季节调整软件NBS-SA,选定了开展环比统计的主要指标,并在系统整理这些指标的当月或当季历史数据的基础上,2010年又进行了一年的内部试算,试算结果得到了有关部门、大专院校和科研机构专家的普遍认可。

  据了解,环比数据一般需要进行季节调整,剔除季节因素的影响。此外,环比统计数据要经过多次修订。通常情况下,环比统计数据的波动幅度大于同比统计数据的波动幅度。

  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核算司司长彭志龙和参与软件设计的南开大学数量经济所所长张晓峒等官员、专家认为,环比数据的新推出,适应中国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新变化,将有助于人们了解经济运行、波动和拐点,也是加强和完善统计体系,丰富经济决策依据的重要举措,是中国统计向国际化、现代化迈出的重要一步。

  为不断提高环比统计数据质量,国家统计局今后将逐步建立分月、分季统计调查制度,并进一步完善季节调整模型和软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