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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寅泉:一则消息透出的城市发展隐忧

发布时间:2011年04月08日 23:08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中国产经新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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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本报评论员 商寅泉

  “3月28日,区委政法委组织召开2011年第一次全体(扩大)会,总结2010年政法服务拆迁的工作经验,分析当前拆迁工作面临的新形势,研究加快拆迁工作的新举措,区领导×××、……出席会议。”

  “会上,区住建委主任××通报了2011年全区总体拆迁情况和形势,××街道、××镇、×××镇主要负责人就本辖区拆迁工作情况进展进行了汇报。随后,××公安分局、区人民检察院、区法院、区司法局主要领导先后进行了表态发言。”

  “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在会上对2010年我区在拆迁工作中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强调:我们要充分认识当前拆迁工作面临的形势,增强做好拆迁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全力促进拆迁工作取得更大成效,各部门要充分发挥政法职能,积极服务拆迁工作。”

  以上三段引自某大城市某区的一则会议消息。从内容看,贯穿通篇是总结、表态、要求,政法系统要为拆迁发挥职能,不仅公安分局、检察院、法院、司法局主要领导要在会上表态,而且还被其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要求“增强做好拆迁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读这样的消息,看看出席会议的这些人,看看他们的会议内容,每个人的解读可能不尽相同,但有一点肯定一致的是,会议所传达的信息就是,在我这个区的“发展”中,如果有谁对拆迁存有违抗之意,必然会有司法力量介入,也就是强拆。所谓“增强做好拆迁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实际上就是对被称为“钉子户”的居民动用司法力量毫不留情地“依法”予以驱赶。

  当前中国进入城市化发展的加速期。我们不否认,上述这个区用司法力量强力介入拆迁,初衷可能是为了加快自己这一亩三分地的发展,不能因拆迁不力而落后于别的地区。但发展是为了什么,强拆又损害了什么,动用司法力量介入拆迁失去了什么,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亲自出马动员要求公、检、法对强拆“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又意味着什么?这些,与我们所最初追求的发展是不是背道而驰?这些,相关的人士思考了没有?

  “公平正义比太阳还有光辉”、“要让人民生活的更加幸福,更有尊严”,当我们把这些话和这则消息放在一起品味时,有些苦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