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辨别真相 勿仓促投保

发布时间:2011年04月08日 23:52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华夏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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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高和平 北京报道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由于监管严格相关保险产品要变更、或者传出停售消息后,不少保险代理人就催促消费者在之前抢购。那么,新产品和旧产品究竟孰好孰坏,对于消费者来说,该买新还是买旧呢?

  某业内人士表示:“从保险公司的角度来说,因为要争取保费规模来获得业绩的提升,所以在一些保险产品变更或者停售时,对外解释的理由可能并不是真正的原因,或者根本就对消费者不透明。在这种情况下,就要求保险代理人要站在客户的立场上进行产品推荐。某个保险产品停售或者对投保加以限制,自然会有新的产品进行替代,对于消费者来说,也要真正弄清楚,究竟什么样的保险产品才是最适合自己的,有时可能是即将停售的产品,有时可能是新产品更好一些。”

  平安人寿保险代理人栾艳玲也认为,新旧保险产品都是各有利弊,不能简单说哪款产品好,哪款产品不好,消费者只能说哪款保险产品更适合自己。“如果再发生类似未成年人身故保险金额最高不能超过10万,从而被建议抢购的情况,消费者一定要进行认真辨别,不能听保险代理人的一面之词,就匆忙投保。”

  此外,栾艳玲建议,父母给孩子购买相关的保险产品,当然是年龄越小投保越划算,一般来说,在家庭经济条件允许的情况下,给孩子买保险的顺序应该先是意外伤害保险,然后是医疗保险、重大疾病保险,最后是孩子的教育金储备。孩子的意外伤害可以买卡式的,年交保费不过300-400元,就可以实现比较全面的保障。孩子的重大疾病保险保额也要适度,用作教育金储备的保险产品可以购买返还型的。

  不过,从很多家庭的实际投保情况来看,父母容易犯先给孩子买全面的保险,但自身保险保障却不充分的错误。“父母其实是孩子最好的保险保障。在投保顺序上,一定要做到先大人,后孩子。”栾艳玲说。

  保险专家郭邦治也反对很多父母正在保险产品的投保上,重孩子轻大人。

  “保监会在积极引导投保人树立正确的保险理念,在注重自身保险保障的基础上,为未成年人购买切合实际的人身保险产品。不要动不动就给孩子花几万元买保险,而自己的保障又很少或者不考虑,这种情况下,如果真出险,后果可想而知。”郭邦治告诉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