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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慈善制度的罪与罚:当慈善成为一笔生意

发布时间:2011年04月30日 10:12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中国经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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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陈光标(微博专栏)的高调行善、“暴力慈善”云云,我从无非议。因为慈善的关节点并不在于行善者的调门:高调也好,低调也罢,有了道德快感就要喊破喉咙令举世皆知,与捐出千万英镑依然淡泊明志宁静致远,从本质上讲,实无高下之分。这就像有人喜欢一掷千金,有人喜欢精打细算,有人喜欢朱门酒肉,有人喜欢清汤寡水。我们可能看不惯前一种行径,甚至十分厌恶其趾高气扬、睥睨天下的自大姿态,但却不能说,这是一种错误。我们审视陈光标式的慈善秀,重心应落在前二字,而非后一字,他在作秀的同时,能完成善举,便是功德,值得颂扬,因为作秀只是果皮,慈善才是果肉。过于注重果皮的色泽而任由果肉糜烂不堪,在这块慈善精神极难扎根的黄土壤,无疑是一种短视行为。

  陈光标之引起激烈批判,当不在其大作慈善秀,而在其种种作秀背后虚实难辨。《中国经营报》以《中国“首善”陈光标之谜》为题对陈氏慈善进行质疑,陈光标则回应称“报道98%不属实”。双方各执一词,几不可解。这就需要读者根据自己的智识和理性作出独立判断。

  据双方交锋记录,有一点可以确认,陈光标常常将与他人合捐的功劳据为己有;此外,他胪列自己的慈善成绩单,竟然一而再再而三写错受捐赠的对象和机构,如果说把“中国人权发展基金会”缩写为“中国人权基金会”还情有可原,那么将“中国志愿服务基金会”写成“中国青年基金会”(二者完全风马牛不相及),就有些说不过去;他甚至还将前年的善款计入去年的名下——这些记录本当载入青史,流芳百世,陈光标何以如此粗心大意、鱼目混珠呢,这就让我等不惮以最大的恶意揣度世事的人,不免要质疑他的居心之叵测。

  在我看来,陈光标最大的问题,在于对慈善的利用,将其作为一种隐形的经济和政治投资,以博取更大的利益。对此,有人会辩解道,陈光标的行为,相当于滚慈善的雪球,他把慈善当做生意来经营,但他所赚的钱,全都再投入慈善,如此,慈善的雪球就越滚越大,越滚越远。这难道不是一种伟大的善举吗?

  事实上,这和慈善秀不同,慈善秀的核心依然是慈善,只要你的作秀不至伤害受难者,就不至伤害慈善的真义。可是,一旦当慈善成为了生意,慈善的面目就将被改写,慈善的血液就将被污染。慈善自然不能回避利益,利益却可以反过来吞噬慈善。慈善的经济化,必将导致慈善者沦为唯利润马首是瞻的资本家。身怀利器,杀心四起,利润正是最锋锐的利器。如马克思所言:“如果有20%的利润,资本就会蠢蠢欲动;如果有50%的利润,资本就会冒险;如果有100%的利润,资本就敢于冒绞首的危险;如果有300%的利润,资本就敢于践踏人间一切的法律。”投资慈善所生出的利润,有时何止是300%?

  《中国“首善”陈光标之谜》举了一例,陈光标未予异议,姑且视为默认。2010年9月18日,泗洪县(陈光标家乡)化工厂整体资产拍卖,底价为2450万元,该项目为江苏黄埔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陈景标(陈光标之弟)竞购成功,价格为2020万元,随后,陈景标即以2700万元的价格将此转给了浙江某公司。据报道,此次拍卖乃是出于地方政府干预,并非市场行为,故虽有多人参与,举牌者唯陈景标一人。

  我们暂且假设,陈光标及黄埔公司此举的目的是为了行善,所赚差价680万元将全部投入继往开来的慈善事业,然而,哪怕实体正义,其程序并不正义。他利用与地方政府的良好关系,打破了公正至上的市场规则,将拍卖会变成了走过场式的马戏表演。

  况乎,这唾手可得的680万元,是否全盘用于慈善,还是一个疑问。早在《中国经营报》报道以前就有媒体曝光,陈光标为家乡捐赠的两大公益项目(占地30多亩的老年人活动中心与占地20余亩的大型农贸市场),产权归其弟,租金归其父,所以被人质疑“这两期项目名义上为‘捐赠’,实为投资”。

  生意可以成为慈善,慈善却不可成为生意。因为当慈善事业被卷入利益的旋涡,终将无法自拔,而为利益所左右。利益滚雪球,终点只可能是利益,而非慈善。利益就是魔戒,不论慈善家的道德修为有多高,若他被魔戒套牢,却与普通人一样,终难逃恶的蛊惑与癫狂。

  陈光标不是一个人在战斗,他的背后乃是中国慈善制度的罪与罚。

  中国经营报微博:http://weibo.com/chinabusinessjourn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