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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个体工商户条例发布 专家:将带动就业好转

发布时间:2011年05月01日 17:42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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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中国国务院日前发布《个体工商户条例》,24年前出台的《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即将废止。中国个体劳动者协会秘书长刘小平在接受采访时认为:新条例的实施将为中国3400多万个体户提供更加宽松的法律环境、政策环境。

  简单的说,首先是在雇员限制上的变化。现行的暂行条例规定个体工商户只能够根据经营情况请一两个帮手,有技术的可以再带三五个徒弟;新的条例对人员限制取消了,可以根据经营情况来招收从业人员。第二,取消了申请个体户的身份限制。现行的暂行条例规定个体工商户从业人员应该是有经营能力的城镇待业人员、农村村民以及国家政策允许的其他人员,新条例扩大为只要是有经营能力的公民都可以。再有就是取消了个体工商户的管理费。另外新条例规律个体工商户可以从事只要是法律法规允许的行业,都可以进入。

  新的个体工商户条例将会在今年11月1日开始实施,1987年8月5日国务院颁发的城镇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同时废止。我们国家的个体经济兴起于改革开放之后,后来发展成为社会经济发展的一股很大的力量,并且成了吸纳劳动力的重要力量。1978年我国的个体从业人员是14万人,到去年底这一数字已经超过了7千万人,所以刘小平认为新的条例的实施将会对我国个体私营经济的发展起到很好的促进作用,并且很好的带动就业形势的好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