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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6月1日起商业立项项目不得按住宅设计

发布时间:2011年05月17日 15:44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北京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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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改住”将拿不到房产证

  本报讯 住宅限购后愈演愈烈的“商改住”之风将再多一道“防火墙”。昨日,北京市住建委等五部门联合出台《关于加强部门联动,完善商业、办公类项目管理的通知》,明确从6月1日起商业立项项目不得按住宅设计,并要在销售过程中向购房人明示规划用途、土地使用年限等内容。若开发商擅自分割当住宅出售,将不能办理房产证。

  通知规定,商业、办公类项目的开发建设单位严格按规划、规范和标准进行项目设计建设,商业、办公类项目应采取公共走廊、公共卫生间式布局,不得采用单元式或住宅套型式设计;并严格登记管理,要以界限固定、可独立使用、并有明确唯一编号的房屋作为登记基本单元,禁止以虚拟、划线分割的形式对房屋单元进行分割和登记。“这就意味着,之前将办公楼变身为‘筒子楼’,为每户设计独立卫生间的方法,从此不再可行。”北京房地产协会副秘书长陈志表示。

  针对购房人最关心的销售环节,通知指出,商业立项房屋的开发企业不得采取返本销售或者售后包租等方式销售商业、办公类项目。开发企业在销售商业、办公类项目前,应向购房人明示房屋的规划用途、土地使用年限、契税、物业服务费、水电费以及配套建设指标等情况,告知购房人应严格按照规划用途经营使用,不得擅自改变用途,并在认购书和购房合同中与购房人明确约定。

  “事实上,由于打着‘商住两相宜’的旗号,不少购房人常常是在不了解商业立项房屋的风险下而购买的。”链家地产市场部首席分析师张月指出,购买风险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商业立项房屋的产权年限等与住宅有很大不同,使用成本更高;二是在住宅被限购后,不少投资、投机资本蜂拥至商业、办公楼,炒作风险已经开始显现。

  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出台《通知》,目的就是防止开发商擅自改变项目规划用途,切实保护购房人的合法权益。“从下月起,主管部门将根据已备案的测绘成果办理预售许可或现售备案手续,而房屋测绘机构必须按照建筑工程规划许可内容和施工图审查机构审定的图纸对商业、办公类项目进行测绘,禁止擅自分割测绘。”该负责人表示,市住建委也将会同市发改委、商务委、国土局等五部门加强联合监管,查处违规销售及分割测绘行为,对擅自内部加层、增加建筑面积的违规项目不予规划验收。

  “从设计、测绘到房屋登记等各个环节的连续监管,将使得开发商失去私自‘商改住’的操作空间,普通购房人也很难再青睐此类项目。”中原地产华北区董事李文杰分析,按照规定,如果开发商私打隔断分户销售,那么在房屋登记环节,购房人将拿不到产权证,这就会令“商改住”项目渐渐失去市场,“精品商住房不限购”的美丽辞令将不再有吸引力。 赵莹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