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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政府回购公路反思招商修路

发布时间:2011年05月20日 10:32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舜网-济南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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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晏 扬

  广东省财政厅日前在答复政协委员提案时,建议广州市政府采取回购公路收费权的形式,取消华南快速的收费。在今年的广东省两会上,省政协委员高海生提交提案抨击华南快速超标收费,严重阻碍经济社会发展。(5月19日《南方日报》)

  华南快速是广州市区的一条高速路,经央视等媒体连续曝光,它与广深高速一样,成为高昂过路费臭名昭著的典型。广深高速和华南快速都是经营性公路,当初通过“招商修路”模式修建,投资商因此拥有收费权,这与全国其他经营性公路的情况相同。值得注意的是,近年来,陆续有一些经营性公路(桥梁、隧道)的收费权被地方政府回购,比如陕西咸阳市回购两座大桥的收费权,自5月1日起供市民免费通行;深圳市政府回购梧桐山隧道收费权,并于3月30日取消该隧道收费;广东省财政厅建议广州市政府回购华南快速收费权,也是基于这一思路。

  地方政府回购经营性公路的收费权,将可能成为一种趋势。这当然是好事,也可以说是一种“拨乱反正”,是让公路真正姓“公”的开始。但应该看到,一边是一些地方政府“拨乱反正”,一边却是一些地方政府继续重蹈覆辙,仍迷恋于“招商修路”模式不能自拔,因此,我们更有必要通过政府回购公路反思“招商修路”之弊。

  从某种意义上说,中国大地上经营性公路密布,路桥费畸高,确实是一个历史遗留问题,而且不可否认,“招商修路”以及政府贷款修路模式对于加快公路建设、促进经济发展,确实发挥过重大作用。但是,此一时,彼一时。现在,经营性公路所带来的畸高路桥费,逐渐走向其初衷的反面,经营性公路不仅绑架了民众,也绑架了地方政府。

  在某种程度上,地方政府回购公路收费权,可视作对“招商修路”模式的否定。遗憾的是,教训并未被充分吸取,“招商修路”和经营性公路建设依然如火如荼,问题越积越严重,积重难返。想想看,如果说公路回归公益是一种大趋势,那么未来若干年,我们将如何处理那么多经营性公路的收费权?现在通过“招商修路”固然可以省下一些财政支出,但到时候回购收费权所要花的代价更大。

  逐步解决旧问题,不再制造新问题,这才是真正的理性回归。当然,政府修建的公路应以免费公路为主,“招商修路”模式应逐步终结,政府“贷款修路、收费还贷”模式也应逐步终结,特别是在政府财力较为充裕的地方。政府修建免费公路是“取之于车主、用之于车主”的应有之义,而它所惠及的不仅是广大车主,更是每个人的吃、穿、住、用、行以及整个经济社会的发展。

  (浙江 媒体从业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