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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校大学生可创办微型企业

发布时间:2011年05月31日 14:32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重庆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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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校大学生办微企相关规定

  范围  即将毕业的在校大学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生等。

  行业  无行业限制,从事文化创意、信息技术及高新技术,将按上限补贴。

  扶持  各高校设立了微型企业创业指导站,并将设立在校大学生创业园。

  禁止  抽逃资金、办空壳(无业务活动)企业、从事炒股、炒房及放债等投机经营。

  本报讯(记者 姜涛 实习记者 严薇)具备条件的在校大学生,也能申请创办微型企业了。昨日,记者从市工商局获悉,市工商局、市财政局、市教委联合下发《在校大学生创办微型企业相关办法》(下称《办法》)放宽了微型企业申请范围,即将毕业的在校大学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生等,只要有创业能力,均可向高校微型企业创业指导站申请,以信息技术人员、文化创意人员的身份,进入高校微型企业创业孵化基地,创办微型企业。

  无行业限制

  文化创意等将按上限补贴

  市工商局微企处处长聂刚介绍,按以前的政策,只有应届和往届大中专毕业生,才能申办微型企业,在校大学生不能申办。《办法》出台后,放宽了微型企业申请范围,允许在校大学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生等申请创办微型企业,并明确了申办条件和申办程序。

  据悉,能够创办微型企业的在校大学生,须满足两个条件。首先,必须是即将毕业的在校大学生,即本科学历的大四学生、专科学历的大三学生或即将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博士生才有资格申请。其次,其所创办企业的经营注册地,应为各大学创业园、科技园及创业孵化基地。

  凡符合以上条件的在校大学生,可向所在高校微型企业创业指导站提交《申请书》。所在地工商部门和微企办等有关部门,将开辟绿色通道,方便在校大学生创业。

  聂刚强调,在校大学生申办微型企业没有行业的限制,但从事文化创意、信息技术及高新技术这三个产业的,将按财政补贴的上限进行补贴。

  高校设创业园

  助在校大学生创办微企

  《办法》除明确了在校大学生申办微企的申办条件和程序外,还提出了后续帮扶和监管措施。

  聂刚介绍,《办法》出台后,高校所在地工商、财政部门和微企办等部门会同创业指导站和学校就业创业主管部门进行后续跟踪服务,使其正常营业,健康成长。此外,各大高校还将开设在校大学生创业园。目前,铜梁、荣昌、北碚等地高校已开辟在校大学生创业园,部分在校大学生已开始申办微型企业。

  与此同时,工商部门也要求微型企业做到不抽逃资金、不办空壳(无业务活动)企业、不从事炒股、炒房及放债等投机经营。一旦发现,将直接影响企业和个人的信用记录,并纳入信用黑名单,违规人员今后如再想申办微型企业,将受到影响。此外,如果情节严重,工商部门将移交公安部门,按诈骗罪进行处理。

  高校设指导站

  上万在校大学生想办微企

  聂刚说,目前,多数大学生都将目光放在大型企业、公务员等就业渠道上,通过自主创业解决就业的大学生不多。鼓励在校大学生自主创业,将有利于带动就业。

  据介绍,我市扶持大学生创办微型企业,目前已取得阶段性成果。截至5月23日,全市已发展微型企业18864户,其中大中专毕业生创办微型企业3402户,占总数的18%。目前,全市各高校均设立了微型企业创业指导站。

  聂刚表示,鼓励支持大学生创办微型企业,已有效带动了全市大学生创业的激情。据工商部门了解,目前,全市已有上万名在校大学生通过各种渠道表达了创办微型企业的愿望。因此,我市将在校大学生纳入可创办微型企业的群体,也更好地满足了学生创业群体的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