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中国网络电视台|网站地图
客服设为首页
登录

中国网络电视台 > 经济台 > 财经资讯 >

都市白领超负荷劳动 法官建议过劳死享受工伤待遇

发布时间:2011年05月31日 15:20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北京晚报

评分
意见反馈 意见反馈 顶 踩 收藏 收藏
channelId 1 1 1

  都市白领超负荷劳动 用人单位不承担责任 法官建议“过劳死”享受工伤待遇

  本报讯(记者王蔷)目前我国法律对“过劳死”概念并没有界定,至今全国尚未出现一例劳动者“过劳死”诉诸法律并获得用人单位赔偿的案件。今天海淀法院法官胡高崇呼吁及时修订“职业病防治法”,将“过劳死”纳入职业病目录之中,从而使患病职工享受工伤待遇。

  胡高崇说,按照现行的法律框架,“过劳死”很难被认定为工伤和职业病,从而导致受害劳动者往往索赔无门。他认为“过劳无责”加剧了“过劳用工”的肆无忌惮,也让人们对过劳行为形成了可怕的“审视疲劳”。

  胡高崇法官建议,及时修订“职业病防治法”,将“过劳死”纳入职业病目录之中,加重用人单位的法律责任,根除用人单位肆意安排劳动者加班的陋习,用立法来救济“过劳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