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中国网络电视台|网站地图
客服设为首页
登录

中国网络电视台 > 经济台 > 财经资讯 >

独立基金销售机构资金门槛调为2000万元

发布时间:2011年06月22日 10:04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中证网


评分
意见反馈 意见反馈 顶 踩 收藏 收藏
channelId 1 1 1

  中国证监会21日发布《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并自10月1日起施行。相比征求意见稿,《办法》将独立基金销售机构关于注册资金的准入条件由500万元调整为2000万元。

  《办法》增加了基金销售“增值服务费”内容,鼓励销售机构按照质价相符的原则,提高对基金投资人的服务质量;同时规定了增值服务应遵循的原则和收取的方式,并明确了投资人自主选择的权利。

  《办法》还调整了专业基金销售机构的准入资格条件,降低“非专业”条件,提高“专业”条件,将组织形式放宽为“有限责任公司、合伙企业或者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形式”;将出资人放宽至具有基金、证券或其他金融相关从业经历的专业个人投资人;将具有基金从业资格人员最低数量从30人放宽至10人。

  这位负责人提醒,基金投资者要做好自我保护,在购买基金产品前,最好能够查询销售机构、销售人员和基金产品的合法信息,谨防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