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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财产品评级后卖 银行理财产品点刹

发布时间:2011年06月30日 07:32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人民网-国际金融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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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日本报报道了《理财产品,怎个狂热了得》,就银行理财产品乱象进行了调查。同日,中国银监会公布《商业银行理财产品销售管理办法》,并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

  银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部分商业银行理财业务在宣传销售文本管理、产品风险评级、客户风险承受能力评估、销售管理、销售人员管理、销售内控制度等方面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甚至存在误导销售和错误销售等情况,使客户合法权益和商业银行声誉受到损害,不利于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的健康发展。

  《办法》要求商业银行开展理财产品销售应遵循风险匹配原则。

  银监会负责人指出,“从保护客户合法权益角度,要求商业银行按照风险匹配原则审慎尽责开展理财产品销售,客户只能购买风险评级等于或低于其自身风险承受能力评级的理财产品。另一方面,为防止误导销售和错误销售,商业银行应对理财产品进行评级,对客户风险承受能力进行评级,按照风险匹配原则的目的就要求银行做到“将适合的产品卖给适合的客户”。

  《方法》还要求建立客户风险承受能力持续评估制度。银监会相关负责人称,“根据客户风险承受能力评估依据,例如客户年龄、财务状况、投资经验等,我们可以看到,当这些因素发生变化时,客户风险承受能力将会受到影响。”

  银监会业务创新监管协作部主要负责人段继宁也指出,截至一季度末,商业银行发售理财产品存量为1.9万亿,比上年末1.7万亿增加了2000万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