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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北京两行最爱发委托贷款型产品

发布时间:2011年07月08日 08:28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理财一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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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银监会未下达明确文件清理,个别银行已进行风险管控

  理财一周报记者/裴浩慈

  委托贷款型理财产品,即借委托贷款渠道将信贷投放到市场上的理财产品,最近受到了银监会的点名批评。该类产品是继银信合作信贷类产品受制后,规避相关规定而兴起的又一产品类型。国有四大行中,建设银行个别分行相当热衷发行该款产品。

  建设银行:

  委托贷款型理财产品

  委托贷款理财产品指的是借委托贷款渠道将信贷投放到市场上的理财产品。根据对接资金借贷方和理财方的需求不同,委托贷款也存在两种不同的方式。

  一种是引入其他银行作为委托贷款的中介也就是受托人,银行理财产品的资金通过该受托人向企业发放委托贷款。投资者按其认购金额占该理财产品项下所有认购资金的比例,享有相应比例的收益,同时承担相应风险。

  这一种产品建设银行发行得很为积极。其发行委托贷款理财产品的分行有山东分行、内蒙古分行、天津分行、陕西分行、黑龙江分行等。

  例如在银信合作叫停之后不久,即2010年12月的时候,建行内蒙古分行、天津分行就分别发行了“乾元”第1期和“利得盈”第1期委托贷款型理财产品。

  以建行内蒙古分行发行的“乾元”第1期为例,期限270天,起购10万元,非保本浮动,预期3.6%,该产品操作是由内蒙古分行发行理财产品,将该理财产品所认购的资金委托中德住房储蓄银行向通辽梅花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放委托贷款,梅花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该笔委托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人。此后,建行山东分行、广西分行也都在发行乾元系列理财产品,发行对象包括个人和机构。

  从预期收益率来看,建行发行的该类产品的预期收益率也在走高,建行广西分行今年4月推出的“乾元”第1期理财产品达5.8%。广西分行将理财产品的认购资金委托中德住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向柳州市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发放贷款,用于该公司柳州市胜利小区危旧房改造项目三期项目,该项目作为土地抵押。

  北京银行:

  委托贷款债权型理财产品

  另一种是由委托贷款的原始债权人将该笔委托贷款的债权转让给银行的理财产品,通常称作为委托贷款债权型理财产品,这类产品的发行以北京银行为代表。

  从今年6月至记者截稿时(7月6日),北京银行共发行了10只委托贷款债权理财产品,最近发行的1只为“心喜”系列201125904号委托贷款债权理财产品(150天),发行日为7月5日。可见,在银监会点名批评该类产品后,银行还并未马上进行整顿。

  该10只产品中,预期收益率最低的为4.5%,最高的达到7.5%。预期收益率达到7.5%的两只理财产品分别为“超越”系列PB11077号委托贷款债权理财产品(359天)和“心喜”系列201140002号委托贷款债权理财产品(681天)。

  观察北京银行发行的这10只委托贷款型理财产品发现,北京银行将理财资金主要购买北京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和中国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所持有的委托贷款债权。委托贷款借款人(原始债务人)涉及三家公司,分别为北京大栅栏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廊坊瑞盛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京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北京银行为受托人,贷款用途分别为补充流动资金、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和保障房建设。

  产品风险大

  个别银行已进行管控

  委托贷款型理财产品的风险不容忽视。以建行广西分行的该产品为例,如果出现委托贷款本息未按时足额回收的情况,产品将根据委托贷款本息实际回收情况计算投资者应得本金及理财收益;如到期只能回收本金及部分利息,则产品实际收益率可能低于预期最高收益率5.8%。

  但是,如果到期未能回收任何利息,只能回收部分本金,则产品收益为负,投资者将损失部分本金;如发生委托贷款借款人完全丧失清偿能力的最不利情况,投资者将损失全部本金。

  虽然此次银监会对6项违规操作进行了点名批评,但银监会并未下达明确文件,各商业银行有责任从业务合规和风险的角度进行自查和自我规范。不过据了解,目前已有个别银行开始进行自查和业务规范,并给各分行下达文件,特别强调了对委托贷款类对公理财产品的风险管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