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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为城市公交、出租车立法 填补相关法律空白

发布时间:2011年07月19日 08:04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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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广网昆明7月18日消息 《云南省城市公共交通管理办法》和《云南省城市出租汽车管理办法》将于今年8月1日起正式实施。

  云南省城市公共交通管理办法》共38条,从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主题职能;要求城市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应当符合城市公共交通规划,并与轨道交通和其他交通方式的基础设施相协调,明确公共汽车优先通行;设定城市公共交通线路运营许可并明确了相关程序;明确了将城市轨道交通纳入城市公共交通管理四个方面进行了规范。《云南省城市出租汽车管理办法》共37条,涵盖了城市出租汽车的管理主体制度、经营权管理制度、行业管理制度和非法营运的法律责任等内容。

  目前,国家对包括公交车、地铁、轻轨、出租车等的城市公交运输体系管理没有指定专门的法律、行政法规。《云南省城市公共交通管理办法》和《云南省城市出租汽车管理办法》的出台,明确了云南省城市公共交通体系的发展方向、管理体制和经营模式,填补了法律、行政法规的立法空白。

  张长生表示,以上两个管理办法的出台,必将为完善云南省城市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优化运营结构,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益,有效缓解城市交通拥堵、方便居民出行、改善城市人居环境和促进城市克持续发展,提供了政策性、规范化的管理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