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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开价格听证会谁说了算

发布时间:2011年07月27日 15:56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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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出租车价格听证会显然还称不上“很成功”,当听证会效果不尽如人意时,如果能重新听证,将是一种有力的纠偏。

  据《广州日报》报道,广州出租车价格听证会于7月18日结束,由于听证方案均为涨价,遭到民众质疑。随后,广州市政协委员韩志鹏在微博上要求重开听证会。昨天下午,广州市物价局长罗家祥约见韩志鹏,称听证会很成功,“推倒重来是不可能的”。

  价格听证会到底能不能重开?广州物价局长的回答斩钉截铁。但笔者认为,听证会不仅可以重开,而且必要的时候,必须重开。

  重开价格听证会是有法律依据的,国家发改委的听证办法第二十六条明确规定,定价机关根据听证会的意见,对定价听证方案做出修改后,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认为有必要的,可以再次举行听证会,或者采取其他方式征求社会意见。

  从听证办法的条文来看,重启听证会是“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认为有必要”,明显有利于有关政府部门。但之所以要召开听证会,是因为涉及公用、公益事业的价格,涉及面广,利益诉求多,需要多方充分表达意见,多次进行协商。如果各利益主体对听证程序和听证结果争议较大,或许就属于有必要再次举行听证会的情形。

  以广州出租车第一次的听证会来说,明显还有很多争议。从听证程序来看,韩志鹏委员是第一个报名的,但最终未能选上,听证会举行时,不少媒体记者赶到现场,被以没有提前预约为由拒之门外,这说明在代表的遴选标准和听证会的公开透明上,还有很多疑问;从听证内容来看,听证方案遭到不少批评和质疑,比如消费者全部承担了燃料涨价的成本,而出租车的份儿钱丝毫未降,出租车公司被指旱涝保收等。

  面对这些质疑,广州市物价局长一句“此前的听证会开得很成功”,恐怕不具有说服力。听证会开得是否成功,不应由物价部门说了算,更应该听一下市民的评价。

  如今,各地的很多听证会都陷入公信力匮乏的窘境,听证会往往成了“涨价说明会”。媒体前段时间集中报道的“听证专业户”———成都老太胡丽天,7年来报名参加全国、四川省和成都市的40多场听证会,被选上23次。即便后来证明她不是听证会的“托”,但至少说明当前的听证会制度存在很多程序漏洞,使之沦为一些地方政府部门玩弄程序正义的道具。价格听证制度亟待大修,已成共识。

  虽然截至目前,笔者还未曾看到关于重开价格听证会的报道。但是,广州物价局不妨开天下先,就出租车价格调整重开听证会,以听取更多的意见,让民众代表充分讨论,这一方面可以把出租车价格问题解决得更好;另一方面,也可促进价格听证制度的完善,为挽回价格听证的公信力,树立一个标杆。

  □王殿学(媒体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