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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店长以炒房为名骗朋友 堵千元窟窿骗500余万

发布时间:2011年08月04日 07:52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京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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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孙思娅)为了还银行信用卡的三四千元账单,白丽借了高利贷,又为还高利贷以炒房为名向朋友“借钱”——房产中介女店长白丽因此高筑数百万元债台。在债主每日上门追讨的压力下,负债累累的白丽最终在丈夫的陪伴下,向警方自首。昨天,白丽在市一中院受审,与她共同受审的还有为了能令白丽早日还钱,而从债主变为诈骗共犯的王艳华。

  为还高利贷骗钱

  昨天上午10点,白丽被带入法庭。这名33岁的白净女子,原是北京手牵手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昌平东环店店长。

  据检方指控,2009年至2010年6月,白丽为了偿还个人债务,以“炒房”需要资金为名,并以给予高额利息回报为诱饵,先后骗取刘某等19人560余万元。此外,白丽还于2009年12月,以帮助张某购买房屋,并为其代办缴费事宜为名,骗取张某3万元。

  对于指控,白丽认罪。白丽说,自己每个月的工资在3000至5000元,因为穿衣等方面消费,欠下银行三四千元的债务,一时还不上,便决定向放高利贷的张某借款,借三四千,就得还八九千。还上了信用卡后,白丽又面临着高利贷欠款。“利息是按天算的”,工资远远不够还债,白丽便想到了向朋友“借款”。

  2008年开始,白丽以炒二手房能获得高额利润为名,向朋友借款,店长的身份帮她赢得了朋友的信任。记者了解到,检察机关公诉的560余万数额,实际是白丽目前没有还上的“窟窿”,至于她借款的总数,检察机关没有明确统计。按照白丽庭上的回忆,约有近千万。

  被骗债主成共犯

  实际上,从朋友处“借”来的钱,白丽并没有用来炒房,也没有用在自己的花销上,而是在不停地填补借款窟窿。不仅还债,还要支付她此前许诺的至少20%左右的利息。

  “很多人也从我手中赚过不少钱”,白丽说,有5个人赚了20多万,一个人赚了40多万,但最多的还是被检方共同起诉的王艳华和放高利贷的张某。“2009年,我让王艳华赚了70多万,张某这几年也赚了300多万。”

  白丽的债主王艳华,最后成了她的共犯。王艳华是白丽的邻居,先后借给白丽170多万元。检察机关指控其为了尽早收回借款,将4个朋友介绍给白丽,从中分得了60万赃款。

  法庭上,王艳华并不认罪。她称,自己介绍朋友给白丽,是希望有钱大家一起赚,而且在介绍朋友时,以为白丽真的是在炒房,只是一时周转不灵。

  检方否定了王艳华的说法,因为白丽收到王艳华朋友的借款后,都于当日或者次日就将欠款打入了王艳华的账户,这表明王艳华就是为了让白丽还钱,而欺骗了自己的朋友。

  不堪被追债自首

  2010年5月左右,白丽工作的中介门店外,开始聚集大量追债者,她为此多次被放高利贷的人殴打。此时,白丽的丈夫也得知了妻子欠债的事情。为了帮妻子还钱,丈夫卖掉了位于昌平区南口镇的一处房屋,并在2010年6月10日,带着13万卖房款陪妻子向警方自首。

  “白丽自首时,鼻梁都被打歪了”,公诉人回忆道,白丽的丈夫带她自首,一来是因为白丽确实犯了法,二来是为了阻止白丽继续借款。公诉人说,白丽这几年一直处于被四处追债的焦虑生活中。

  检察机关认为,白丽和王艳华都已经构成了诈骗罪,并建议法院在15年和12年内对两人予以量刑。此案将择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