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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报案要求追究达芬奇刑事责任

发布时间:2011年08月04日 10:36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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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日凌晨,达芬奇公司在其网站上发布《致媒体朋友的沟通信》(下简称《沟通信》),在这封信中,达芬奇表示“没有任何执法部门认定我们存在造假行为”,不能接受顾客对于没有问题的产品要求退货。而同一天,有北京律师向警方报案,要求以虚假广告宣传罪追究达芬奇公司刑事责任。

  “很多媒体都是以我们‘造假’为预设前提的,对此我们不能接受。”达芬奇公司在《沟通信》中称,达芬奇代理的意大利品牌的家具产品,根据生产厂家提供的证明材料,均为意大利进口。而部分美国品牌中的少量产品通过保税区进口,本身不触及任何法律问题,也并不存在造假行为。记者留意到,信中内容与达芬奇女总裁此前在新闻发布会中承认部分品牌国产的表述,出现前后矛盾。

  在达芬奇公司被曝光虚假宣传后,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就发出消费者维权公告。据该所律师蒋苏华介绍,目前消费者主要来自北京、上海、广州三地,截至昨天,已有百名消费者参加维权。

  而昨日,北京双利律师事务所陈永福律师携带相关资料到朝阳公安分局经侦支队,要求对达芬奇涉嫌虚假宣传一案以刑事案件立案,“支队已经接收了相关材料,并希望我可以协助调查取证。”

  陈永福表示,根据相关政府部门的调查结果、达芬奇总裁自述、消费者提供的证据以及媒体此前的报道,达芬奇广告涉嫌“虚假”宣传,并涉嫌销售伪劣产品等,甚至触犯刑法。根据《刑法》规定,利用广告对商品或服务作虚假宣传,情节严重的,处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利用广告对商品作虚假宣传,只要满足“通过虚假广告取得违法所得10万元以上”或“给消费者造成的损失达到50万元以上”中的任意一条标准,就属于“情节严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