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中国网络电视台|网站地图
客服设为首页
登录

中国网络电视台 > 经济台 > 财经资讯 >

*ST广夏自救 中小股东提新议案拒绝强裁

发布时间:2011年08月09日 16:28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和讯


评分
意见反馈 意见反馈 顶 踩 收藏 收藏
channelId 1 1 1

  对于许多*ST广夏的中小股东而言,现在已经到了拯救*ST广夏“生死时速”了。“我们要抓紧时间落实新的方案,挽救*ST广夏,避免破产或则因强裁而导致股民损失。”其中一位*ST广夏的股东称。

  8月5日,*ST广夏部分中小股东公开发表声明,委托广东圣天平律师事务提出了《关于挽救银广夏公司的议案》,“在共同提出上述议案的股东所持股份达到银广夏总股本的10%时,我们将有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广夏(银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共同召集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上述议案。”声明称。

  8月1日,*ST广夏的管理人向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了申请,请求法院批准管理人制定的重整计划草案。此前的7月20日,这份草案遭到了债权人和出资人的双重否决。成为A股历史上首个遭遇债权人、出资人“双杀”的案例。*ST广夏管理人代表接受媒体采访时称,“现在只有两条路,破产或者强裁。虽然出资人会议没有通过,但是比例非常接近。法院如果判决强裁也不是没有法律依据。”

  对此,*ST广夏的部分股东委托发布的新议案称,鉴于广夏(银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银广夏”或“公司”)管理人在银广夏破产重整过程中不顾自身与其安排的“重组方”之间明显的关联关系、不顾投资者及债权人的反对,为其下属企业利益,意图强行迫使人民法院裁定通过对广大投资者不利的所谓“重整方案”,作为银广夏的股东和银广夏真正的主人,为挽救公司,避免出现广大投资者利益严重受损的情况,我们特提出本议案,请求银广夏股东大会审议。

  新方案提出了股东大会以债务人名义债务提出和解的议案,并要求ST广夏管理人立即撤回其已经向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的要求裁定批准原重整方案的申请。

  而关于公司债务和解的具体内容是:浙江长金实业有限公司(“浙江长金”)及其股票受让人让渡其持有的50%银广夏股票,其余全体股东不让渡任何股票;拍卖银广夏现有资产及浙江长金所让渡的银广夏股票,用于全额现金清偿除北京九知行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及中国农业银行债权外的所有其他债权、以及前期已经发生的合理的重整费用(费用金额需经债权人会议和银广夏股东大会批准);北京九知行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及中国农业银行债权以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的方式清偿,按最终确认的债权金额计算,清偿比例原则上为每10元债权支付1.4-1.6股股票,具体比例通过进一步协商确定;银广夏的重组方应具备优质资产。(来源:经济观察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