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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源县最大房地产引资项目涉嫌违规用地

发布时间:2011年08月10日 19:20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中国产经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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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关部门未与部分村民就征地补偿安置费达成协议

  本报记者 王晓云报道

  深业·塞纳湾房地产项目是广东省东源县2011年最大的招商引资项目,投资总额50亿元。然而,该房地产项目所用土地,在没有与部分村民就征地补偿安置费达成协议的情况下,就已强行动工建设。

  7月6日,《中国产经新闻》记者在东源县得知,深业·塞纳湾房地产项目所用土地始于2005年10月,最初规划的是“县城生活服务区”,属公益性质的项目。1700余亩土地分属东源县仙塘镇木京、龙利2个村,补偿价格为水田12600元/亩,山斜地7000元/亩。

  由于补偿价格过低,遭到被征地村民的反对,服务区项目停止。搁置2年之后,东源县政府大幅度提高了补偿费用,水田2.3万元/亩,山斜地5.7万元/亩,并再次启动服务区项目。

  龙利村五组黄姓组长告诉记者,为了支持新丰江水库建设,龙利村民背井离乡,作出了巨大的牺牲。政府也是出于对移民的安抚和照顾,划给移民的都是上好的水稻田。“现在,荒山荒地每亩多达5.7万元,而高产水稻田每亩才2.3万元,补偿标准相差3万多元,村民很难接受。”

  对此,负责土地征收协调的东源县总工会副主席杨展文解释称,之所以水田和山斜地的补偿有差距,是因为山斜地都是种林果,而林果投资大,而且周期长,收益回收也慢。“我们县制定的补偿标准,是按照广东省的规定,结合本地实际制订的。”

  为了证明征地合法性,杨展文向《中国产经新闻》记者展示了两份广东省国土资源厅的批复:一份是2006年6月16日《关于河源市东源县2008年度第一批次城市建设用地的批复》,其中显示:同意将东源县仙塘镇木京村的805亩集体农用地征收后转为建设用地;另一份是2009年7月9日《关于河源市东源县2008年度第一批次城市建设用地的批复》,其中也显示:同意将东源县仙塘镇木京村的集体农用地和集体建设用地375亩征收后转为建设用地。不过,记者发现,龙利村的土地并不在征收范围之列。

  据悉,深业·塞纳湾房地产项目业主为深业集团有限公司。2007年6月28日,深业集团有限公司通过竞拍以11.01亿元的最高应价竞得所用土地,并成立项目公司在今年7月6日动工建设。

  黄姓组长还告诉记者,龙利村五组的土地补偿费分两次给付,因补偿协议并没有达成一致,只有4户村民领了一次,有8户村民领了两次,至今还有19户村民没有领取补偿费。

  一份以“东源县城服务区征地小组”名义出具的说明承认,确有“个别农户漫天要价,对县城发展认识不够到位而不配合工作组征地工作。”“但没有达成补偿协议的不是19户,只有5户左右。”

  事实上,《广东省征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各项补偿费管理办法》规定:“征地补偿安置费用未按规定支付的,被征地的单位和个人有权拒绝交付土地。”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在下发给东源县的上级河源市政府的批复中也明确要求,“征地补偿安置不落实的,不得强行使用被征土地。”然而,龙利村五组村民拿着上述文件规定去阻止施工时,却遭到业主组织人员的驱赶。

  当地村民黄可强告诉《中国产经新闻》记者,按照广东省的规定,每次征地都要按征地总面积的10%给村民预留生活用地。“可龙利村征了300多亩,却没有安排一分留用地,我们不知道今后的生活该怎么办?”

  为此,东源县国土资源局在一份信访汇报材料中写道:“……龙利村留用地面积为45亩,作为被征地农民的生产发展用地,以确保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东源县国土资源局声称“已解决了村民生产生活问题”的文件落款日期为2011年5月5日,可在随后的6月27日,东源县政府下发给龙利村委会一份批复中显示:“……同意安排3万平方米作为你村生产生活预留地,请尽快与有关部门衔接,依法办理好用地手续。”

  然而,东源县政府究竟安排的3万平方米预留地在何处,村民都表示并不清楚。对此,本报将继续给予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