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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大地案开庭 何学葵被控五宗罪

发布时间:2011年09月08日 08:12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重庆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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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T大地(002200)涉嫌欺诈发行股票一案6日在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公诉人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检察院起诉书认为,被告单位云南绿大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达到上市发行股票的目的,由被告人何学葵、蒋凯西、庞明星共谋、策划,赵海丽、赵海艳积极参与实施,在招股说明书中编造重大虚假内容,发行股票,数额巨大;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提供虚假的年度财务会计报告,严重损害股东或者其他人利益。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60条、第161条,应以欺诈发行股票罪、违规披露重要信息罪追究责任。

  媒体不能旁听庭审

  6日上午九点半左右,被告人家属和公司现任董事长郑亚光、总经理王光中率领的绿大地员工获准进场。被告人公司原董事长何学葵、原财务总监蒋凯西、四川华源会计师事务所所长庞明星等被法警带到庭外等候。

  本次庭审吸引了数十家国内媒体记者到场,但除公司员工和被告家属以外的人员被法院禁止进入。法院刑庭庭长粱成锐称,本案可能涉及商业机密,所以不对公众开放。

  虚增收入5.46亿元

  记者辗转拿到的起诉书显示,2004至2009年间,绿大地公司在不具备首次发行股票并上市条件的情况下,登记注册了一批由绿大地公司实际控制或者掌握银行账户的关联公司,并利用相关银行账户操控资金流转,采用伪造合同、发票、工商登记资料等手段,少付多列,虚构交易业务,虚增资产、虚增收入。其中,2004年到2007年6月间,绿大地虚增资产7011.4万元,虚增营业收入2.96亿元。绿大地公司招股说明书中包含了上述虚假内容,并于2007年12月21日在深交所上市。

  自2004年到2009年间,绿大地合计虚增资产3.58亿元,虚增收入5.46亿元。

  何学葵被控五宗罪

  检方披露的起诉书显示,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检察院起诉何学葵等人涉嫌五宗罪,分别为涉嫌欺诈发行股票罪、违规披露重要信息罪、伪造金融凭证罪、伪造国家机关公文罪、故意销毁会计凭证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