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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对客车实行强制休息 适用零时至6时行驶车辆

发布时间:2011年10月28日 07:48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京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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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新华社10月27日电吉林省交通安全委员会透露,从11月1日开始,该省将对夜间零时至早6时行驶的客车强制休息,防止驾驶人员疲劳驾驶。

  据了解,从2011年11月1日至2012年3月31日,吉林省交通安全委员会将在全省组织开展集中整治超速行驶、客车超员、货车超载、疲劳驾驶、涉牌涉证、酒后驾驶等违法行为专项行动。

  交警部门、交通运输部门将深入客运企业排查客运班次,对夜间零时至早6时客运班次要求企业调整时间,交警在巡逻时发现此时段行进的客车将引导其至安全地点强制休息。并对超过1000公里的超长途班线严格控制,力争从源头上消除疲劳驾驶安全隐患。

  对于出站、出城、上高速、过境的卧铺客车、长途客车、旅游包车、校车,吉林交警将逢车必查。对超员人员组织卸客转运,费用由车主或驾驶人承担。对同一客运企业的车辆有两次以上超员违法行为的,对负责人处以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问题突出的企业,将责令其停业整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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