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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规定拆迁户可免摇号购保障房

发布时间:2011年11月04日 11:08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北京晨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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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市的拆迁家庭如果符合保障房的申请条件,并通过审核,可以优先配租、配售保障房,不用参加摇号。昨天,市住建委发布了《北京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中住房保障优先配租配售管理办法》。

  据了解,今年9月,该办法向社会征求意见。其中规定,征收国有土地上个人住宅,在对被征收人进行补偿安置后,被征收人符合本市公租房、廉租房、经适房或限价房条件,通过资格审核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区、县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对被征收人直接配租、配售。

  记者了解到,为了方便拆迁家庭的申请,办法要求,各区、县在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过程中,应组织区、县及街道(乡镇)住保部门到现场办公,建立绿色通道,简化审核程序,压缩审核时限,现场受理、审核、公示被征收家庭申请。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登记家庭的初审,经过5日公示后,区县住保部门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复审,并报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备案。

  市住建委表示,通过资格审核、可配租配售保障房的被征收家庭,将不必参加摇号等流程,在经过“三级审核 两级公示”后,区县政府将直接提供房源供其选房。如果被征收人符合廉租住房申请条件的,可以申请廉租实物配租。

  近期,本市提供的公租房房源会越来越多,如果配售房源暂时不能满足被征收家庭要求,本市将优先安排公租房给被征收家庭过渡使用。待配售房源能够满足要求,被征收家庭选择购房后,则将过渡使用的公租房腾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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