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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个税缴得多 首次按揭房补贴越多

发布时间:2011年11月22日 17:24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重庆晨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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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晨报17日报道了《主城买首套按揭房,可申请财政补贴》后,不少读者打来电话询问详情。据财政部门介绍,该项政策主要是为了重庆引进高端人才推出的一项优惠政策,也就是说重庆主城10区首次按揭购房者,同时在10区内缴纳个税的购房产权人,根据所缴纳的个税额度才能享受财政补贴优惠。

  年缴个税1000元

  补贴不超过400元

  补助对象从2008年12月1日起(签订正式购房合同为准),在重庆市渝中、江北、沙坪坝区 、九龙坡区、大渡口区、南岸区、北碚区、巴南区、渝北区、北部新区首次购买住房(含改善型购房)并以按揭方式支付,同时在上述区域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购房产权人为享受财政补助的对象。补助方式和计算:从购买住房并支付按揭本息的首月起算连续12个月止为一个补助年度,在补助年度内,以实际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的40%为限,高于按揭本息的,按按揭本息额度给予补助,低于按揭本息的,按个人所得税40%的额度给予补助。总累计补助金额不得超过住房总价的30%。

  具体如何计算补贴政策呢?比如,一人一年缴纳了1000元个税,那么按照政策其补贴不超过400元。

  只需在主城缴个税

  不受户口所在地限制

  有读者询问:外地户口可否享受主城区10区首次按揭购房的财政补贴呢?沙区财政局有关人士说,这个补贴与户口在什么地方无关,只要在这10区缴纳了个税都可享受该项政策。

  缴纳个税者是否每年都可享受这一补贴呢?据悉,在这个政策没有变化之前,如果缴纳个税者在主城区只有唯一一套按揭房,那么从2008年12月1日起(签订正式购房合同为准),都可享受补贴。比如一人在享受了这一补贴之后,又在主城10区购买了第二套房,那么从其买了第二套房起就不再享受补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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